本报记者杨自林 实习生龚城
1.月薪3000?只有2100!
三峡职业技术学院大一学生小张,在寒假期间想兼职赚点学费为家里减轻负担,在一家兼职中介注册了会员。在向中介表达自己想要兼职的意愿后,对方立即表示没有任何问题,只需要交纳100元岗位预订金。
交钱后小张被告知,在苏州有一份不错的兼职工作,每月薪水达3000多元。听说有这样的工资,小张心里乐开了花,并未过多地问其他细节。

3月以来,本报联合多家单位举行了系列招聘会,会场上活跃着大量大学生的身影。律师提醒广大求职者,上岗前要签订相关协议,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 记者朱敏 摄
今年1月24日,小张被告知前往重庆一家工厂,他便自掏腰包购买了前往重庆的车票。到达重庆后,才知道是在富士康工厂上班。3月5日学校开学,他提前一天结束工作并结算工资,结果发现到手工资只有2100元,比此前告知的薪水少了1000余元,“除开来往的车费和其他费用,这次兼职差点亏本!”
实际薪水低了1000余元,小张认为这与之前中介的承诺差距太远,于是他找到这家中介问个究竟,结果被工作人员告知:当时说错了!
哭笑不得的小张,因为不知道通过何种渠道维权,最终只能用“吃一堑,长一智”来安慰自己。
2.日薪七十?打上七折!
类似小张这样的遭遇,在大学生找兼职过程中屡见不鲜。
某高校大四学生小刘,前不久在宜昌城区一家餐饮店打工,当时与店长商定全天工作为70元/天,半天则为40元/半天。小刘上了7天班后提出离职,而店长表示只能按照全天50元结算。
记者接到求助后与该店长取得联系,对方表示:在上岗前已经约定至少需上班15天,而小刘并未按此履行,这给店里的工作造成了影响,小刘存在违约,所以只能够按照每天50元结算工资。对于店方这样的回答,小刘则表示:上岗前双方并未明确约定工作期限。
由于双方只有口头协议,并没有明确的书面约定,双方各执一词。事情僵持一段时间后,委屈的小刘将事情告知父母,结果其父母赶到这家餐饮店,双方大闹起来,恶语相向,小刘最终不得不接受只拿到350元工资的局面。
记者昨日对城区三所高校随机采访,多位受访大学生表示在兼职过程中,都或多或少遇见过这样的纠纷,最终结局都是以兼职大学生吃亏而告终,而且大学生也无法找到维权渠道。
3.劳务关系?不能构成!
小张在遭遇重庆打工之旅后认为:自己由于社会阅历太少,过于相信中介,并未就诸如吃住费用怎么算、来往的车费能否报销、节假日是否强行加班等问题进行详细了解,加之仅仅只是口头协议,没有签订任何书面协议,想维权都没有证据。
据宜昌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工作人员介绍,由于大学生兼职打工不构成劳动关系,所以对于大学生打工的投诉,并不能进行受理。如果学生打工遭到侵权,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湖北新世界律师事务所律师何斌认为,大学生兼职如何结算工资,需要视之前是否有附加条件的约定,双方需要提出证据举证。他建议,遇到类似小刘这样的遭遇,双方可以先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后向法院提起诉讼。
何斌同时提醒,大学生兼职打工应尽量和对方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劳务期限、待遇及违约责任,对相关细节约定清楚,比如吃住、劳务费用结算方式等。应注意保留能够证明自己主张的证据,如用工协议、考勤记录、工作证、和雇主的谈话录音、手机短信等。注意劳动保护,比如有毒有害的工作,夜班疲劳等问题。特别还要注意不要陷入骗局,涉及提前交钱的一定要慎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