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今年社保缴费启用新基数:最低1980元/月、封顶9870元/月
本网讯(记者 梅妮 通讯员 刘晓燕)随着宜昌市统计局公布2014年度宜昌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9474元(3290元/月)。昨日,宜昌市社保征稽局根据规定,发布了2015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参保单位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职工个人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最低数为1980元/月,封顶数为9870元/月(缴费工资基数保留到十元)。
2015年,城区参保单位和职工个人,其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申报时间为7月11日至8月31日。缴费工资基数实际核定年度为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及缴费标准为: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单位缴费比例20%,职工个人缴费比例8%。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缴费比例8%,职工个人缴费比例2%。
失业保险:参保单位缴费比例1.5%,职工个人缴费比例0.5%。
工伤保险:按行业实行差别费率,由参保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其中,一类行业0.5%,二类行业1%,三类行业2%,机关事业单位0.8%。
生育保险:参保单位缴费费率0.8%,职工个人不缴纳。
大额医疗保险:由参保单位按每人每月8元的标准缴纳。
其中,单位缴费工资基数为本单位上年度(自然年度)全部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单位人均缴费工资基数低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按60%核定,高于300%的,按300%核定;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为本人上年度(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额,个人申报的缴费工资基数低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按60%核定,高于300%的,按300%核定。严禁参保单位按60%低基数倒算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一经发现,市社保征稽局将依据《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重点实地稽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