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热线
  新闻
专题
资讯
要闻
  房产
二手
楼盘
装修
  旅游
线路
景区
游记
  健康
两性
时尚
数码
 交易市场
 三峡特产
三峡论坛
便民电话
半山云庭
   新闻首页  |  今日要闻  |  焦点资讯  |  专题报道

宜昌首房公贷首付降至20% 二套房首付降为30%

来源:[ 三峡新闻网—三峡晚报]   2015-06-17 11:53:47 作者:   选择字号:大

备受市民关注的公积金购房首付比例调整政策终于有了“宜昌版”。昨天,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出通知,进一步降低全市公积金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首套房面积限制取消

通知称,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之前为30%);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之前为60%)。

最新规定取消了对首套住房面积的限制,不再要求享受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的首套住房必须在90平米以下。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表示,对职工家庭拥有三套或购买第三套(含三套)住房的,仍不得办理住房消费类提取和贷款。

异地缴存可享本地政策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昨日表示,目前宜昌公积金贷款的最高上限为50万元(之前为30万),最长年限为30年。在情况允许的范围内,将加大公积金贷款力度。

相关负责人称,在增加公积金贷款额度方面,从2015年5月1日起,已按照借款人住房贷款月还款额不超过家庭收入的45%计算可贷款额度。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时,父母和子女可以作为共同借款人或保证人,参与计算可贷款额度。

同时进一步扩大贷款范围,全国来宜定居、工作的异地缴存职工在宜昌购房,也可享受本地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哪些情况可放宽提取?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昨表示,为增加住房公积金使用渠道,加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对职工购房的支持力度,促进住房消费,决定进一步放宽公积金提取条件,以利于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可按年提取支付房租

缴存职工及配偶在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以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具体标准为:

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当年实际支出的房租全额提取;租住商品住房的,参照同地段市物价部门会同市房管、财政部门公布确定的公共租赁住房月租金标准乘以12的额度提取,最高不得超过1.2万元,租住住房面积大于我市公布的普通住房面积的,以普通住房面积确定。

(政策解读):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提醒,租赁期内每年提取一次,夫妻双方应一次性集中办理提取手续,每次提取时间须间隔一年。每次提取总额合计不得超出合同期内一年实际支付的房租。单身证明有效期为开出之日起一个月内。

对租住商品住房的,每次提取额度按租房面积乘以8(元/㎡)乘以12(月)计算,同时不超过12个月已支付的房租金额。租住住房面积大于我市规定的普通住房面积(144㎡以下)的,按144㎡确定。

支付装修不超10万元

缴存职工家庭五年以上未发生住房消费类提取和公积金贷款,装修本市范围内拥有自主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凭正规装修合同和发票,在合同载明时间一年期内可以一次性提取职工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支付基本装修费用。

提取额度为装修住房面积乘以1200元,且提取额度合计不得超过账户余额的70%,最高不超过10万元,也不得超出合同载明的实际发生的装修总费用。

(政策解读):

职工家庭有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不能办理提取公积金支付装修费用业务。职工夫妻双方应在装修合同签订日期一年以内,一次性集中办理提取手续。

装修工程进度达到三分之一且装修未完工之前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申报,住房公积金中心须现场调查、核实装修的真实性及工程进度。

可使用父母公积金

缴存职工购房时,可以同时申请使用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为账户余额的50%,提取总额合计不得超出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政策解读):

非缴存职工购房的,父母或子女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职工家庭有公积金贷款尚未结清的,以及购房职工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不能办理该提取业务。

购房职工父母或子女同时申请提取的,父母或子女提取额度为各自账户余额的50%,提取金额合计不得超出支付所购住房的总价款(总价款中应减去购房贷款部分)。

可用于家庭基本支出

按最低工资标准缴存的职工,可提取公积金用于家庭基本支出。

(政策解读):

职工月收入以缴存公积金的基数核定,宜昌市城区2014年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020元。每年提取一次,每次提取时间须间隔一年。每次提取金额=12个月内职工个人按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缴存的金额。职工家庭有公积金贷款尚未结清的,不能办理该提取业务。

 

公积金贷款需哪些条件?

在宜昌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昨天,在购首套房首付比例降至二成的新政宣布之际,记者就此打探。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6个月)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合并计算。

在全市范围内异地购房的职工,可凭缴存住房公积金证明及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证明,在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也可在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在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时,女职工退休年龄按55周岁核定,男职工退休年龄按60周岁核定,国家规定退休年龄大于核定标准年龄的,按国家规定退休年龄核定。对还款压力大的职工,贷款年限可延长3到5年。

职工或配偶购买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首付款比例按不低于购房首价的30%确定。第二套改善性住房贷款或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再次办理的,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

(本报记者 金计)




  相关链接



Copyright © 2002-2012 www.sanxia.net All Rights Reserved.三峡宜昌热线 版权所有  鄂ICP备09011189号-2
免责声明:三峡宜昌热线部分信息及数据来源于互联网,转载发布仅为更好传播互联网信息,如果侵犯您的权益,请速与我们联系。
热线客服E-mail: webmaster*sanxia.net   三论客服E-mail: bbs*sanxia.net (发邮件*号请改成@)
关于我们 - 隐私权保护 - 信息合作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