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梅妮 通讯员 陈莺 刘玉起)记者昨日从市社保征稽局获悉,我市城区2015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出台。新标准将于7月1日正式执行,执行时间为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据了解,市统计局公布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9474元,以此为依据,2015年度城区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档次仍设有九档,即按照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70%、80%、90%、100%、150%、200%、250%、300%为基数,按20%的缴费比例,年缴费标准分别为4737.60元、5527.20元、6316.80元、7106.40元、7896.00元、11841.60元、15789.60元、19737.60元、23685.60元,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行选择其中一个档次缴纳养老保险费。此外,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仍设两种缴费比例,但缴费比例调整为10%、5.5%。按10%比例年缴费3948.00元,按5.5%比例年缴费2171.40元。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大额医疗保险费仍维持上年度的标准,每人每月8元。医疗保险最长可选择一次性缴至2017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