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时刚 通讯员马小溶)40年前的鸡翅,甚至还有二战时期的战争储备冻品走私入境……“僵尸肉”宜昌有没有?昨日,记者从宜昌市食安办获悉,已要求市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进行紧急排查,目前暂未发现。
据介绍,按国家规定,进口冻肉须具备进出口国的双检疫证明。在销售进口冻肉时,除有随货同行的由海关出具的报关单及进出口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检疫证明外,还应有国内进口商出具的销售发票或提货单等。销售的进口鲜冻肉类产品包装应当标明产地国、品名、生产企业注册号、生产批号,应当以中文标明规格、产地、目的地、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温度等内容,目的地应当标明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并加盖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检验检疫标识等。
市食安办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正在对三峡物流园等大型食品批发单位进行冷冻肉制品专项检查,进口冻肉是整治重点,对餐馆、食堂等餐饮单位也在进行倒查。一旦发现无法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包装不符合规范、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冻肉等行为,将依法立案查处。对涉嫌走私等违法行为,将依法移送海关调查处理;涉及刑事犯罪的案件,将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该负责人也建议市民,如果发现有违规购进和销售“僵尸肉”线索,可积极举报投诉,一经查实,将按《宜昌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重奖,最高可奖案件货值金额的6%。举报投诉电话:123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