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钟良)昨日上午,市民颜先生打进热线6459110:城区果园二路路口,有位青年称正准备买的摩托车,正是自己17日晚上失窃的那台。
记者赶到现场时,水陆公交分局的民警已在接警后留置了交易双方,等待辖区公安部门调查处理。
“我在宜昌东站上班,工作地离位于原花艳货场的宿舍较远,于是在网上二手交易市场买了这辆摩托车。哪想到17日晚上,停在宿舍门口的摩托车被人偷走了。”失主小杜向记者介绍,考虑到上下班不方便,于是想在网上另买一台二手摩托车。当看到这辆车的照片,第一感觉就是自己失窃的那辆,但因只有两张照片,也不是很确定。于是约了卖家今早看车,一看就确定是自己丢的那辆。
而卖家则称,摩托车是自己找别人花900多元买来的,并不知道是被盗车辆。
目前,公安机关还在对该事件进行调查。小杜被告知,需要所在单位开具其合法购买摩托车证明,方能领回。而卖方购车、售车的情况,警方也正在核实中。
网络购物越来越方便,也不乏不法分子利用网络销售赃物。市民在网络上购买二手物品时,应向卖家索取物品原始发票、单据,并尽可能保留聊天记录、录音等资料。如遇商品与价值明显不符的情况,尽量不要购买,以免成为不法分子销赃的牺牲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