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谭廷 图/文
郑女士昨乘出租车时,不慎将一部三星手机遗落在车上。之后,郑女士与司机取得联系,双方约定在金桥市场附近的平安快餐店取手机。可当郑女士赶到现场时,司机已离开。快餐店一女士称,受司机委托,郑女士须交300元钱才能“赎”回手机。无奈,郑女士只好付钱取回自己的手机。
郑女士的遭遇引起广大市民谈论,多数的哥认为,主动索要好处费的做法并不可取,而在采访中市民表示适当的补偿无可厚非,但漫天要价的行为应该抵制。

郑女士掏钱取回了自己的手机
打的掉手机
昨天中午12时许,郑女士从城区绿萝路天桥附近打车到葛洲坝雅斯超市附近。下车时,不慎将一部三星手机遗失在出租车上。
刚下车没多久,郑女士就发现手机不见了。郑女士赶紧用另一部电话给自己的手机拨打过去,接通后对方称是郑女士刚乘坐的出租车司机。
这名的哥称,他准备到金桥市场附近的平安快餐店吃午饭,叫郑女士直接到该餐馆拿手机。电话中,司机并没有提出支付“赎金”的事情。约半小时后,郑女士如约赶到,但出租车司机已离开。
被索三百元
餐馆内一女士介绍,师傅临走时,将手机放在她手中,委托她将手机交给郑女士。乍一听,郑女士非常感谢这位女士。郑女士提出,给出租车适当补点油费,以表示感谢。而此时,这位女士不同意了。她说,那不是补点油钱的事哦,出租车师傅临走时特别交代,失主要交300元钱后,才能拿回手机。
郑女士和记者多番与她协商,但这位女士坚持不退步。并称,出租车司机特别交代,分文不能少。
最后,记者提出要求对方打一份收条。这位女士来气了:“我这完全是做好事,我又不要一分钱,我凭什么打收条呀。算了,你们回去,明天司机来吃午饭的时候,我把手机给他,你们直接找他取。”说完,将手中的手机放回屋子内的一抽屉内。无奈,郑女士只好支付300元钱,赎回自己手机。
随后,在记者的一再追问下,该女士说:“隐约记得该司机车辆号牌为‘鄂ET0376’,是不是准确的,记不清了。”
“司机若是专程送还手机,我觉得给司机掏个路费是可以理解的。对方主动提出要好处费,我觉得有些不合适。”尽管郑女士找回了手机,但心里却不是滋味。
运管将调查
市运管局出租车管理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餐馆方面提供的车牌号为鄂ET0376的出租车,经调查并不存在。对此事,他们将继续展开调查,司机索要300元报酬是否属实。
这名负责人介绍,每年关于乘客乘坐出租车遗失手机的求助上千起,但最终成功找回的并不多。乘客遗失手机,出租车司机为保管或主动送还给失主,乘客给司机一定报酬,是可以理解的;如果司机主动索要并漫天要价,他们并不提倡。相反,发现类似情况,他们将坚决予以打击。
其他的哥:
主动索要费用非常不好
鄂ET027X司机杨师傅认为,如果司机主动向乘客索要好处费,是非常不好的行为。杨师傅称,出租车本来就属服务行业,如果有乘客不小心将东西遗落,司机应主动归还。如果遗落的东西非常珍贵,乘客可以相应的付一些费用。因为出租车司机为乘客保管东西的时候,也要耽误营运时间。无论乘客从精神上,还是物质上表达感谢,对司机来说都是一种安慰,以后遇到类似情况,也会积极地返还物品。
的哥刘师傅也认为,无论是司机,还是司机委托他人,都不应主动向乘客索要好处费。
市民:
可适当补偿一些油费
大部分市民表示,适当给出租车司机一些油费补偿无可厚非,但是如果的哥直接或间接漫天要价则应该报警处理。
网友“月圆”表示:司机或餐馆老板这种不劳而获的思想不应该支持,特别是要挟索要好处费的,有了第一次还会有第二次。网友“钢铁侠”则认为:如果司机主动还了,证明他不贪财,相当于请他吃顿饭。如果丢失的是重要物件,几百块钱都是小事。
律师:
索取补偿仅限保管费用
湖北夷陵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倩表示,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优良的传统美德,也符合现行的价值观要求。同时,相关法律也赋予拾得人请求必要费用的权利。
按照相关法律,对方索要的费用仅限于保管遗失物所主张的必要费用。虽没有作明确规定,但法律也不会主张过高的费用。“如果遗失人没有承诺给予高额报酬,拾得人仅能要求支付合理的保管费用;如果拾得人因报酬原因不愿归还,遗失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或寻求公安帮助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