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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楼开小饭桌扰民 物业迫于业主压力关电梯

来源:[ 三峡新闻网—三峡晚报]   2015-09-02 09:48:35 作者:   选择字号:大

记者邹前俊  通讯员孙珊 李丹

居民楼内开设的“小饭桌”,有居民认为噪音扰民、孩子上下导致电梯频发故障。9月1日,宜昌城区中小学开学第一天的中午,江临天下小区物业迫于业主压力关掉电梯,20多个学生伢被迫走楼梯上9、10楼吃“小饭桌”。

电梯停运 伢们爬楼吃“小饭桌”

昨日中午12时许,记者在江临天下5号楼看到,一单元电子门处,聚集了不少业主、物业工作人员和保安。电子门敞开着,上面拴了一条铁链,一名男子把守在门边,护着学生伢进楼,并一一叮嘱学生“今天走楼梯,不要太大声了”。

进入楼道,记者发现,该单元楼的电梯已关停,学生伢们步行上楼。刚开始孩子们还爬得很快,到了五、六楼渐渐放慢了脚步,有的停下来歇息。“累死了!为什么让我们爬楼梯!”在7楼,体型稍胖的三年级学生李同学坐在楼梯处休息发牢骚。

据了解,该小区5号楼一单元902室开设有“小饭桌”,有22个孩子吃午饭,17个孩子晚托;10楼有一家辅导班,中午有六、七个孩子吃午饭,晚上有10多个孩子接受培训。这些孩子绝大多数是就读于附近的杨岔路小学。

“一到放学这么多伢们跑进来,吵吵闹闹影响生活,安全也是大问题。”业主刘女士说,单元楼就一部电梯,有的孩子太调皮,每层电梯都要按一下,时间长了电梯难保不坏。单元楼电梯此前发生过运行时突然坠落的险情。业主李女士称,家里有老人,原本有午休的习惯,但自从开办了“小饭桌”,根本就没办法午休。

“学生伢乘电梯出了事怎么办”、“噪音太大影响居民生活”……在采访中,现场10多位业主均表示,“小饭桌”开在居民楼里有诸多问题,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取缔。

在社区、物业及工商部门协调下,当天中午1时许,聚集在小区单元楼道口的业主才散去。

学生伢扰民?“小饭桌”有话说

在一单元楼道口,记者看到墙上贴有一张《恳求信》,是902室经营“小饭桌”的户主王女士写的。信中说“我下岗几十年无收入来源,孩子正在读书,老父身患癌症,目前是我的家庭最困难时期”,在“感谢大家容忍我经营小饭桌逐步渡过难关”的同时,王女士承诺“将加强小饭桌管理,控制学生人数,少用电梯,减少噪音,学生家长不进入小区等等。”

把守在电子门门口的男子,是902室的男主人康先生。康先生告诉记者,他在自家开办“小饭桌”有3年了。该单元住有24户,开办前,他们征得了17家居民同意并签字,并在工商、卫生部门办理了相关许可证,是合法经营。对于业主为何现在有意见?他认为,去年10楼住户将房子租出去办了辅导班,孩子增多导致邻居多有怨言。

对此,在10楼办辅导班的马女士表示,中午在她那儿吃午饭的是几个朋友的孩子,对夜间上培训课的孩子也严格管理,并不扰民。

“小饭桌”经营者王女士在信中所说是否属实,伍家岗宝联社区相关负责人表示,王女士所说家庭情况属实,周围邻居也知道。此前,该单元业主为“小饭桌”问题,多次向物业、社区反映,因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矛盾才激化。

物业:每天中午电梯停运2小时

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刘华兵介绍,小区除了“小饭桌”,还有几家培训学校,每天在小区内活动的孩子有近百人。“住改商”除了占用电梯等公共资源,喧闹声扰民,还带来了安全隐患。比如有的孩子在小区游泳池玩耍,还有的跑到地下停车场等处,对于无人监管的孩子,安全隐患非常大。

“业主意见大,我们也是没办法才关掉电梯。”刘华兵表示,因为上下楼的学生伢多,该单元电梯故障率比其他单元电梯要多2倍,尽管物业加强了维护保养,很多业主还是担心电梯安全。物业迫于压力,当天原本打算锁上单元电子门,禁止学生进入,但902室业主知情后在门上拴上铁链,后应业主要求才将电梯关闭,今后每天中午12点至下午2点,该单元楼电梯将停运。

针对该“小饭桌”,赶到现场的万寿桥工商所副所长吴聪表示,该“小饭桌”办有工商许可证,是合法经营。他表示,政府鼓励大众创业,对“住改商”实行宽进严管,只要提供房租合同、房产证明及住改商证明(社区或物业盖章,或业主签字认可)等,工商部门就可视合法手续进行办证。业主有疑问,可请律师到工商部门调取原始档案。

对于10楼未取得经营许可的辅导班,伍家岗宝联社区现场负责人表示,会协同工商、食药部门通知其限期办证,若9月7日前仍未取得经营许可,将责令其停业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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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2014年3月,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了《湖北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暂行规定》。该《规定》放宽了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明确住宅可以用作住所或经营场所。在准许民宅开公司的同时,要求投资者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时,只需提交房产证复印件或者租赁协议(无偿使用证明)及出租(借)人房产证复印件,以及居(村)委会、业主委员会或利害关系人出具的同意使用的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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