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中小学校迎来新学年。公安部交管局部署各地于9月6日至9月15日开展“打非治违”交通违法集中整治第四阶段整治校车统一行动,继续加大对“黑校车”等违法车辆的查处力度,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全力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按照要求,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将会同教育行政、安监、交通运输等部门深入辖区特别是农村地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对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开展严密排查,全面清理无牌、无证、无资质等“黑校车”及交通违法多发未处理问题。各地将继续推进“护卫天使行动”,通过增设护学岗,整治违法停车,全力维护校车通行安全及校园周边交通秩序。
同时,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将强化校车通行秩序管理,对校车严重交通违法坚持“零容忍”,对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载客汽车非法接送学生的,一律依法处罚;结合《刑法修正案》(九)危险驾驶罪相关条款的贯彻实施,加大法治宣传力度。
公安部交管局提醒,学校应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学生家长应依法严格履行安全监护责任,校车驾驶人应提前检查车辆,严禁超员超速。广大中小学生出行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自身交通安全。
另据了解,在“打非治违”交通违法集中整治第三阶段集中整治危化品运输车、营运客车统一行动中,全国共查处危化品运输车违法3.4万起,其中超速1611起、超载1456起、疲劳驾驶809起、不按规定车道行驶967起;共查处营运客车违法2.8万起,其中超速6560起、超员3334起、疲劳驾驶865起。
另据长江日报
《湖北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本月正式施行 “黑校车”一旦查出将受严惩
昨日,长江日报记者从省交管局获悉,本月6日至15日,湖北交警将联合安监、教育、交通运输等部门,开展“打非治违”交通违法集中整治第四波——整治校车。重点整治校车无牌、无证、无资质,以及“黑校车”等问题。
根据公安部交管局通报,我省有5辆校车逾期未报废,348辆校车逾期未年检,13家单位所属校车存在3起以上未处理交通违法行为。交管部门将会同教育部门上门检查,共同约谈相关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督促其接受处理;会同安监、交通运输等部门认真排查校车行驶路线,存在安全隐患的,制定治理计划,逐一落实责任,明确治理时限;短时间内难以完成整改的,及时调整校车通行线路。
省交管局将采取异地用警等方式,组建执法小分队,组织跨区交叉检查,统一时间开展校车违法行为专项检查,确保校车安全整治统一行动取得效果。
行动期间,交管部门将开展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及时查证群众举报的“黑校车”、校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查证属实给予举报人奖励。
9月1日起,《湖北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超速、超员、不按审核路线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不消除违法状态的一律不得放行。
交管部门将对校车严重交通违法坚持“零容忍”、实行“高压线”。对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载客汽车接送学生的,一律依法处罚;对使用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的,一律收缴并强制报废,并依法处罚;对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存在非法改装、改型、拆卸或加装座椅的,一律扣留,责令恢复原状;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或者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的,一律扣留车辆,依法处罚,并将经营者交由交通运输部门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