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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3月前 劳务派遣用工须降至10%

来源:[ 三峡新闻网—三峡晚报]   2015-09-08 09:51:51 作者:   选择字号:大

本报讯(记者高炜)昨日,记者从省人社厅了解到,全省将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用工,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用工总量的10%,超过比例的用工单位要制定调整用工方案,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调整用工方式,2016年3月1日前必须将至10%以下。

据了解,省人社厅要求用工单位、派遣单位必须依法依规使用和经营劳务派遣。不“超范围”,严格限制在临时性、替代性、辅助性的岗位上,用工单位确定可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辅助性岗位,要经职代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在用工单位内公示后方可使用;不“超比例”,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用工总量的10%,超过比例的用工单位要制定调整用工方案,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调整用工方式,2016年3月1日前必须将至10%以下。同时,在未达到规定比例前,不得新用被派遣劳动者;同工同酬,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切实落实被派遣劳动者同工同酬权利,杜绝身份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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