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10日发布了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工程地下电站竣工财务决算草案审计结果公告。公告显示,该工程竣工财务决算草案多计投资33785万元。
本次审计重点对三峡地下电站自开工建设以来至2015年4月底的投资完成、建设管理、资金支付和资产管理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调查了相关设计、施工、监理、咨询和物资供应等参建单位。在本次审计中发现了一些问题:
一是在竣工财务决算草案编制方面,审计发现虚计工程量、单价或超出合同约定多计费用,多预留尾工投资,超标准支付监理费、招标代理费、勘察设计费,多计概算外设备投资等问题。对竣工财务决算草案列示的714720万元投资,审计核实后,调减33785万元,调整后的投资为680935万元。
二是在工程建设管理方面,审计发现一些设备物资采购、工程施工、技术咨询服务等未依法依规招标,涉及合同金额154271.72万元。审计署此前对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的审计中曾多次指出这类问题,但本次审计仍然发现。个别工程建设管理不严格,导致增加投资1965.51万元;标段划分不合理和施工控制不严,增加投资413.86万元;设备材料采购管理不到位,增加工程赶工措施费800万元;指定分包和调整施工范围,增加投资342.65万元;高出其他供应商最高供应价格采购粉煤灰,增加投资409万元。
三是在资产管理方面,审计发现部分闲置及退场物资设备处置不规范,包括:低于规定价格42.53万元处置物料集装箱;有200多项退场设备仪器未纳入评估清单,部分直接无偿处置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对于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提出了相关建议。目前,长江三峡集团公司正在积极组织整改,具体整改情况将由长江三峡集团公司于近期向社会公告。
自1992年长江三峡工程开工建设以来,审计署根据国务院要求,已经21次组织对长江三峡枢纽工程建设情况、输变电工程建设情况和移民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发现的挤占挪用资金,多结算工程价款,违规改变资金使用计划等问题。
综合新华社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