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热线
  新闻
专题
资讯
要闻
  房产
二手
楼盘
装修
  旅游
线路
景区
游记
  健康
两性
时尚
数码
 交易市场
 三峡特产
三峡论坛
便民电话
半山云庭
   新闻首页  |  今日要闻  |  焦点资讯  |  专题报道

10月1日起网售食品需办营业执照 纳入监管

来源:[ 三峡新闻网—三峡晚报]   2015-09-25 09:41:18 作者:   选择字号:大

本报记者时刚 通讯员马小溶 李奎 黄凤 金华

微博、网站、微信上各种在售琳琅满目的美食,因价格相对低廉,很受市民欢迎,可其安全性一直是消费者的心病,购买食品是否有安全保障多看“人品”。

10月1日起,这样拼人品的事情不会再发生了!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食品安全法》将于10月1日实施,明确将网络食品销售纳入监管。

无证网店食品下架

昨日,宜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介绍:新《食品安全法》实施以后,网售食品者不再像以前一样,简单注册后就可售卖,而是要进行实名登记并办理许可证,才能在网络上经营,否则将被“下架”,目前宜昌多地食药监局已开始给网售食品商家及网络食品第三方交易平台进行培训。

9月15日下午,“美团外卖”、“百度外卖”、“淘点点”、“饿了么”等网络食品第三方交易平台宜昌区域负责人齐聚西陵区食药监局,参加了“互联网食品安全监管培训暨研讨会”。会上,西陵区食药监局要求各互联网食品经营者要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审查是否持有真实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各互联网食品经营者发现有无证食品经营者应立即举报。同时,该局与各大网络食品第三方交易平台负责人签订了《监管合作意向书》,对与互联网食品经营者开展合作业务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实施共同监管。

“今后,不管是正在经营的网售食品经营者,还是正准备开展网售食品者,都要有证,否则将依法查处。”西陵区食药监局稽查执法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也希望网售食品卖家加强自律,依法办证后再开展网络食品经营。秭归县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也表达了同样观点,并表示目前对准备开展网售食品业务的商家,均与实体店一样办理许可证。

商家叫苦市民叫好

记者了解到,以前通过网络平台售卖食品,没有过多设置准入门槛,只要个人、商户想加入,就可以在网站上注册。由于对其资质缺少审核把关,一些证照不全或无证经营的个人、商家乘机进入网售食品行列。而随着新《食品安全法》即将实施,网络第三方交易平台已经开始严把源头关。

淘宝网要求食品卖家出具齐全的三证,即开店主体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并按照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进行准入申请。淘宝网服务中心发出的《食品行业特种经营资质备案通知》中规定:9月30日、10月1日,未通过食品资质审核的商家,将无法新发食品类商品,存量商品无法编辑,下架商品无法上架。

“百度外卖”也需提供经营许可证照,包括《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口碑外卖”客服人员也明确表示,商家入驻平台需有实体店,要《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等》等证件,审核通过后才能在平台发布消息。

各大平台的举措,对于个人卖方来说,是个不小的“冲击”,纷纷叫苦连天,但市民则为食品安全有了更多保障而拍手叫好。

记者在部分地区的培训现场,采访了多位宜昌多位通过网络平台销售食品的个人卖家,许多卖家表示因为没有专门的店面,经营资质无法达到办证条件,办证手续和成本等问题,转成“正规军”难度较大,未来会考虑转行。在淘宝网开店售卖小零食已有两年的宜都居民黎先生说,他平时只是在厂家拿货,接订单就发货,可现在网上卖食品也要办证,相当于要做个实体店,“没这个条件,已在准备转行。”

相对于卖家们的叫苦,喜欢网购食品的市民则表示支持。记者随机采访了10位喜欢网购食品的市民,受访市民均表示新政让网购食品更有保障了。家住胜利三路的新妈妈赵女士表示:给孩子网购奶粉往往都是在拼人品,“新《食品安全法》实施后,就可以看对方证件了,心里有底且维权有保障。”

网店可看营业执照

宜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监管科科长杜宇介绍,新《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提供者未对入网卖家进行实名登记、审查许可证,或未履行报告、停止提供平台服务等义务的,由县级以上食药监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使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与卖家承担连带责任。

同时,消费者通过平台购买食品,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入网卖家或食品生产者要求赔偿。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入网卖家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由平台提供者赔偿。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入网卖家或食品生产者追偿。

杜宇还表示,8月18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了《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其是对网络食品安全监管的补充与细化,正在征求意见,“10月1日后,市民在网上购买食品,可看其网站首页或卖家主页面醒目位置有无公示营业执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等,以便正确选择。”




  相关链接



Copyright © 2002-2012 www.sanxia.net All Rights Reserved.三峡宜昌热线 版权所有  鄂ICP备09011189号-2
免责声明:三峡宜昌热线部分信息及数据来源于互联网,转载发布仅为更好传播互联网信息,如果侵犯您的权益,请速与我们联系。
热线客服E-mail: webmaster*sanxia.net   三论客服E-mail: bbs*sanxia.net (发邮件*号请改成@)
关于我们 - 隐私权保护 - 信息合作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