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姬栋)驾校收取培训费后,还向学员收取80元的IC卡费用。昨日,工商部门通报,经过几个月的调查,成功查处一起驾校巧立名目违规收费案件,罚没该驾校违法所得21万余元。
今年4月,工商部门接到城区一市民举报,称其在驾考培训时,某驾校除收取培训费外,还限定学员购买其提供的IC卡,而IC卡费用本应由驾校负担。
经工商执法人员调查,该驾校于2014年7月20日至2015年3月31日,共招收学员2662名,在收取驾考培训费的同时,还要求学员必须办理一张记录学员在驾考培训中学时完成情况的考勤卡。该驾校通过设置制卡窗口,另外安排专人按80元/人的标准向学员收取IC卡费用。执法人员进一步核查,该驾校转嫁给学员实际支付的IC卡费用212960元,本应由该驾校支付,而实际未支付,变相增加了业务收入212960元。
从2014年7月20日开始执行的宜昌市物价局《关于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考试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机动车驾驶员学员报名至办证整个过程中,应收取的费用为体检费(体检机构在体检时向学员收取)、培训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向学员收取)、考试费和驾驶证工本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向学员收取),除上述费用外,任何与学员培训、考试相关的机构或单位不得向学员另外单独收取IC卡费、资料费等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加收和代收费用。
该驾校在进行驾考培训服务经营活动中,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将本应由其承担的IC卡费用转嫁给了消费者,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工商部门对该驾校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