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明 通讯员谭勇)昨日,记者从市房管局获悉,《宜昌市城区2015年度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出炉,城区公租房配租工作正式启动,符合条件的市民可于今日起至10月30日,在所在社区提出书面申请。
城区无房家庭、最低收入缺房家庭可申请
根据《方案》,同时符合具有城区常住户口,在城区无拥有所有权的住房、未承租公有住房或政策性住房,在城区无拥有所有权的非住房三个条件的城区无房家庭,及同时符合具有城区常住户口,经民政部门认定为最低收入家庭,在城区唯一所有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且未租住公有住房或政策性住房,在城区无拥有所有权的非住房四个条件的城区最低收入缺房家庭,可申请本次公租房实物配租。值得注意的是,申请之日前3年内在城区转移所有权房屋或所有权房屋被征收并实行货币补偿或因离婚放弃自有房产的,均视为有房,计入家庭住房面积。
市房管局提醒广大市民,未婚单身的,必须年满35周岁方可申请。若满足本人有城区户口,父母无城区户口且均在城区无房(含住房、非住房及其他政策性住房)的条件,未满35周岁的未婚单身也可单独申请。
9个小区3757套房 最低租金6元/平方米
据了解,本次实物配租的公租房共3757套,其中,现房1473套,房源为民佳家园、民安家园、红旗电缆厂、民欣家园、民益家园、民惠家园、龙盘馨苑;期房2284套,房源为和塘悦舍、金鸡路公租房。
目前经市物价部门核定,龙盘馨苑、红旗电缆厂公租房租金为6元/平方米,民惠家园、民欣家园、民安家园、民佳家园公租房租金为9元/平方米,民益家园公租房租金为10元/平方米,和塘悦舍、金鸡路公租房租金标准尚待物价部门核定。
城区最低收入、低收入家庭租金享减免
城区最低收入、低收入家庭租住公租房享受一定幅度的租金减免,其他家庭不享受租金减免。具体为,家庭成员在2人及以下的最低收入家庭、低收入无房家庭,对配租面积40平方米以内的租金分别按公租房租金标准的10%、30%交纳;家庭成员在3人及以上或家庭成员2人且为非夫妻关系异性的最低收入家庭、低收入家庭,对配租面积50平方米以内的租金分别按公租房租金标准的10%、30%交纳,超出配租面积标准部分按公租房租金交纳。公租房为高层住宅的,租金优惠面积标准可同步放宽10平方米。
此次公租房实物配租经由社区受理申请进行初审,街道办事处复审,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审核,市房管局公示并登记后,于12月底组织公开摇号,2016年1月组织配租对象选房并签订租赁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