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时刚 通讯员陈蓓蕾 陈天明
2014年3月27日,湖北省“单独两孩”政策正式实施,宜昌同步落地。
当初呼声很高的“单独两孩”实际却应者寥寥。10月24日,在宜昌召开的低生育地区生育政策响应专题研讨会上,由宜昌市卫生计生委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联合组成的课题组,公布的对宜昌生育现状的调研成果显示:从“单独两孩”实施到今年9月底,宜昌符合“单独两孩”的家庭有67492个,申请办理“单独两孩”《生育证》只有3576个,已生育二孩的仅1989个,仅占符合政策人群的2.95%。
女性初婚时间农村较城市早3年
为了准确分析评估宜昌城乡生育水平和变动趋势,今年8月,宜昌市卫生计生委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联合组成了课题组,对宜昌进行了调研。
课题组从宜昌市人口数据库15-60岁的女性中随机筛选了40万人的抽样信息,然后进行深度访谈再抽样,抽取了1000个访谈对象,历时近3个月完成了调查报告。
据了解,近年来我市人口出生率和人口自然增长率一直维持在一个较低水平。从1994年开始,人口出生率一直维持在10‰以下,而自然增长率一直保持在3‰以下,其中2008~2010年连续3年出现了人口的负增长。据介绍,如果宜昌持续处于低生育,将对社会、经济发展带来巨大、长远的负面影响,如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人口过度老龄化、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等。
调查显示,城市女性的初婚年龄集中分布在23-24岁,占比27.8%,29岁以后结婚的有12.1%。农村妇女的初婚年龄集中分布在20-21岁,占比38.5%,29岁以后结婚的有7.8%。而宜昌已婚女性平均初婚年龄为23.49岁,其中城市居民为24.62岁,乡村居民为22.99岁。已生育女性的平均初育年龄为23.79岁,其中城市女性为25.29岁,农村女性为23.12岁。
从初次结婚后到初次生育间隔时间看,宜昌已生育女性的婚育间隔平均为1.35年,城市女性平均为1.69岁,农村为1.20岁。不管城市还是农村,多数都是结婚后一年初次生育,城市占47.3%,农村占56.3%,生育间隔大于等于2年的城市女性所占比例要高于农村女性。
近8成调查对象理想子女数为2个
调查显示,不考虑各方面条件限制,有78.24%的育龄妇女希望生育2个孩子;只想要1个的占比20.89%,想要3个仅占0.76%。其中,70后、80后育龄妇女的平均理想子女数基本相同,均多于90后。育龄妇女理想子女数随着文化程度提高而下降。
接受调查的人员中,明确表示要二孩的占35.69%;明确表示不要二孩的占50.16%;没有想好的占14.15%。其中,30-35岁年龄组的育龄妇女明确要二孩的比例最高,为38.04%;15~25岁年龄组明确要二孩的比例为29.06%。
育龄妇女明确要二孩的比例随着其文化程度提高而下降。文化程度为小学及以下的育龄妇女要二孩的比例最高,为43.4%;本科文化的育龄妇女这一比例最低,为18.75%。
家庭经济水平较高的育龄妇女要二孩概率更高。经济条件处于上等的家庭育龄妇女要二孩的比例为40.98%,中上等家庭为38.6%,中等家庭为33.8%,中下等家庭为34.18%,经济条件处于下等的家庭为16.67%。
调查结果还显示,不符合二孩生育政策的家庭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意愿,略高于符合政策的家庭。已有一孩家庭,二孩的生育意愿相对较低,比重为35.8%。而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家庭想生第二个子女的占26.2%,未出现预期的大幅度增长;不符合二孩生育政策的家庭,想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占33%。
外出务工经历提高了育龄妇女的二孩生育意愿。正在外出务工的女性二孩生育意愿为37.8%,已经返乡的外出务工女性二孩生育意愿为36.5%,没有外出务工经历的女性二孩生育意愿为34%。
调查还显示:生育一孩和生育二孩的间隔时间中,城市居民平均生育间隔为5.74年,农村为5.57年。
意愿高生育少 经济压力是主因
那为何近8成受访者想要2个孩子,明确付诸行动的却寥寥无几?调查显示,经济压力是首要原因。
数据显示:有52.8%的育龄妇女认为孩子的教育费用太高,有 22.8%的育龄妇女是由于婚嫁成本太高而不愿意要二孩。还有21.8%育龄妇女认为没有精力带孩子,其他如“有一个孩子就够了”、“好好培养一个孩子”、“再生会降低生活质量”等原因,所占比例均在20%以下。
35岁以上育龄妇女因“年龄大了”而不要二孩的比例显著增加,35岁及以下育龄妇女因为“没有精力带孩子”的比例较高。
初中及以下学历的育龄妇女不愿意要二孩的原因中,超过55.3%受访对象认为孩子的教育费用太高,24.2%的受访对象认为婚嫁成本高,14.5%的受访对象表示没有精力带孩子。
一孩男孩家庭不想要二孩的重要原因,30.3%的一孩是男孩的妇女认为子女婚嫁成本太高,他们担心二孩会再生一个男孩,所以不愿意再要二孩。
专家出谋划策 多方面推动合理生育
经过调研,专家们认为,经过30余年计划生育政策的施行,宜昌市控制生育的目的早已实现。宜昌可以结合宜居城市的定位、产业转型的目标及资源情况,科学测算出宜昌合理的生育水平。
对此,专家建议,宜昌可以试点取消独生子女证,针对独生子女家庭,相关奖励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对符合政策放开之前的独生子女家庭仍实施奖励政策,对于政策放开之后新增的独生子女家庭,不再发证不再奖励;建立二孩抚育成本分担机制,采取鼓励政策,如对生育二孩家庭给予补助等,消除育龄人群的后顾之忧;完善和发展幼托服务,如扩大现有托幼园规模,增加公办托幼园数量,降低抚育二孩的经济成本;完善社会保障机制,促进宜昌市家庭发展;探索多种形式的“医养结合”方式,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放松对生育二孩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准入条件,解决家庭住房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