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李玉娴 通讯员 黄瑞)昨日,记者从市民政部门获悉,自2016年起,宜昌市将提高社会办养老机构补助标准。其中,新建的社会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由每张床位1000元提高至1500元。
此次提高补贴的具体标准为:对获得了《养老机构许可证》的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不含公建民营),新建的一次性建设补贴由每张床位1000元提高至1500元,改造和租赁用房的,一次性建设补贴由每张床位500元提高至1000元;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当年年检合格、运转良好、管理规范且无事故、无投诉或经查投诉事项机构无过错的,按床位的年平均入住率,对入住床位每床每年给予的营运补贴由360元提高到1000元。上述补贴,由养老机构向所在区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市、区民政部门审核后发放,所需经费按6:4的比例由市、区财政分别纳入年度预算。
据悉,截至2014年底,我市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803704人,占全市户籍总人口的20.07%,80周岁以上的老人117543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14.3%,呈现出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长快的特点,高龄化、空巢化趋势明显,需要照料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数量剧增,老龄问题已是当地一个十分突出的社会问题。目前,我市现有40家社会办养老机构,床位3892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