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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的那些事儿 权威部门来解答

来源:[ 三峡宜昌网-三峡商报 ]   2015-12-15 09:20:15 作者:   选择字号:大

 棚改征收补偿方式有哪些?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如何申请?购房订金(定金)该不该退?

  房子,是咱老百姓生活中的大事儿。在政策法规宣传活动中,不少市民就自身遇到的房屋问题进行询问。本报对市民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进行梳理,并提请市房管局进行解答,供市民朋友们参考。

  棚改征收补偿方式有两种

  问:我市城市棚户区改造中有哪几种征收补偿方式?

  答:城市棚户区改造征收补偿方式有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两种方式。产权调换是指房屋征收部门提供房源与被征收房屋居民进行房屋产权调换,按被征收房屋和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进行结算的补偿方式。货币补偿是指在征收过程中,由房屋征收部门以被征收房屋的市场评估价为标准,对被征收房屋居民进行货币形式的补偿方式。

  被征收居民协商选定评估机构

  问:我市城市棚户区改造中怎么选择房屋征收评估机构?

  答: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组织被征收人投票选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选定。

  棚户区征收房屋不低于市场价

  问:我市城市棚户区改造中如何确定被征收房屋价值?

  答: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面积有异议可申请重新核定

  问:房屋被征收人对房屋面积计算有异议该怎么办?

  答: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以房屋登记簿或房屋所有权证载明的为准。被征收人对房屋所有权证载明的建筑面积有异议的,可以向具有房屋测绘资质的中介机构申请重新测绘。

  房屋征收补偿有优惠政策

  问:征收房屋给予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哪些?

  答: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及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优惠政策主要有:征收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并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按照被征收房屋评估价格上浮20%给予奖励。对异地安置的另外给予0.5万-2万元奖励。对居住特别困难的家庭给予住房救助,对被征收房屋属唯一住房的,建筑面积不足30平方米的按照30平方米予以补偿;选择异地安置的,给予公摊面积补助后,建筑面积不足40平方米的按照40平方米给予补偿。

  成交价未超货币补偿免征契税

  问:房屋被征收后再次购买房屋,如何缴纳契税?

  答:根据《关于企业以售后回租方式进行融资等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2号)第三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规定征收居民房屋,居民因个人房屋被征收而选择货币补偿用以重新购置房屋,并且购房成交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的,对新购房屋免征契税;购房成交价格超过货币补偿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居民因个人房屋被征收而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并且不缴纳房屋产权调换差价的,对新换房屋免征契税;缴纳房屋产权调换差价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

  “蓝色”房屋所有权证可更换

  问:我的房屋所有权证是蓝色的,现在办理户口的时候遇到了麻烦。请问房屋所有权证蓝色和红色的区别在哪里?如何让蓝色的变成红色的?

  答:您所陈述的蓝色封面房屋所有权证为旧版蓝色封面房屋所有权证,仍合法有效。目前颁发的是全国统一的2008版房屋所有权证,其封面为红色。若申请更换,可携带旧版房屋所有权证和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到房屋属地产权登记部门,申请换取新版房屋所有权证。

  门牌号变更对过户无影响

  问:因房屋门牌号变更,与房屋所有权证上面的地址不一致,请问在办理过户时有影响吗?应如何处理?

  答:没有任何影响,申请变更时请携带由房屋所在地的辖区公安派出机构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地址变更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和个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到属地产权登记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即可。

  订金可以要求返还

  问:请问购房订金(定金)该不该退?

  答:首先应明确所交款项用途是“订金”还是“定金”。“订金”与“定金”在法律规定上有明显区别。如所交款项为“定金”,根据我国《担保法》第117条之规定,“定金”不支持返还。定金交付后,交付定金的一方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以丧失定金为代价而解除主合同,收受定金的一方可以双倍返还定金为代价而解除主合同,即您如不购买该房屋,则所交定金将不返还。如所交款项为“订金”,其作用及含义应以合同约定为准,如未约定(赋予)“订金”具有“定金”性质的,“订金”则不具有担保债权的作用,即通常所说的不具有“双倍返还”的含义,此时,“订金”的作用相当于预付款,可以要求返还。

  经适房需“满五”才能交易

  问:经济适用房是否等五年后才能进行交易?

  答:是的,必须是自产权登记开始,5年后方可交易且土地性质必须为出让。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有标准

  问:宜昌市城区商品房购房业主按什么标准缴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答: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标准为:

  (一)建筑物总层数为6层及以下的每平方米缴存65元;

  (二)建筑物总层数为7至17层的每平方米缴存92元;

  (三)建筑物总层数为18层及以上的每平方米缴存104元。

  保修期内房子漏水由开发商维修

  问:房子漏水问题如何解决?

  答:房子漏水问题,如果是在保修期内由开发商负责维修,开发商不履行职责可以向建委投诉;如果超出保修期,维修公共部位、公用设施可以按程序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记者 王英 李玉娴 通讯员 谭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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