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网讯(记者 王晶晶 通讯员 赵开洪 榔所)若不是仔细搜查,谁也想不到卧室衣柜上方的行李箱里暗藏有雷管、发爆器,还有步枪子弹。12月13日,巴东籍男子汪某因涉嫌非法使用、储存危险物品被长阳警方刑事拘留。民警在其家中搜出煤矿电容式发爆器2台,瞬时、延时雷管5发,步枪子弹22发,10名涉事相关企业人员被依法治安拘留。
12月9日,长阳公安局组织例行安全大检查,民警在安全检查中发现,辖区某重晶石矿企业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存在安全漏洞,原爆破员、巴东籍男子汪某可能有私藏民爆物品的嫌疑。随即,警方迅速采取行动,将在某矿打工的汪某抓获,并在汪某临时住处搜出雷管1枚。
根据对汪某的审讯,警方判断在其巴东家中很有可能藏有民爆物品。为进一步消除隐患,警方连夜组织榔坪派出所民警对其住所进行搜查。当晚10时许,民警火速赶到巴东县野三关镇某村汪家依法搜查。经对其住所进行仔细搜查,民警在汪家一间卧室里衣柜上方发现一只行李箱。取下行李箱打开一看,民警暗吃一惊。原来行李箱里藏有一台全新煤矿电容式发爆器、一台陈旧MFB200发爆器、瞬时雷管4枚、延时雷管1发,军用步枪子弹22发。民警迅速采取稳妥措施将收缴的物品依法暂扣。
经审讯交代,汪某在长阳巴东等地多个煤矿、矿山企业受聘担任爆破员。为牟取私利,他利用企业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借工作之便,私自截留下民爆物品。根据其交代和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警方依法对涉事相关企业的责任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治安传唤,对张某等10名相关人员给予行政拘留处罚。
目前,汪某已依法刑事拘留,张某等10违法人员被送交拘留所执行,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