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元媛 通讯员何福)16日,全市脱贫攻坚易地扶贫搬迁电视电话会议召开,2016至2018年,我市将完成1.6万户5万人易地扶贫搬迁任务。
易地扶贫搬迁,是一项从根本上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致富的综合性工程。我市搬迁对象大多居住在偏远山区、三峡库区、清江库区、石漠化地区,居住分散、生存环境恶劣、生态环境脆弱,“一方水土养活不了一方人”,就地脱贫成本高。在宜昌的远安、长阳等地,都存在这种位置偏僻、山大人稀的村庄。对这些地方,可采取梯次搬迁安置、“小集中式”扶贫搬迁、农村公租房安置、分散建房、外迁安置等模式。
市委副书记、市长马旭明要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在操作过程中,要把握好五个方面的关键环节。科学编制规划,规划中要坚持搬迁与发展“两手抓”,统筹谋划安置区产业发展与群众就业创业,确保他们生活有改善、发展有前景。尊重群众意愿,坚持群众自愿、积极稳妥方针,让农民有选择权。政策精准到户。各地在制定搬迁到户政策时,可以实施“差别式”扶贫办法。保障长远生计,让贫困群众有业可就,稳定脱贫,做到稳得住、能致富,逐步融入当地社会。管好用好资金。明确资金申请、拨付审批程序,明确资金项目监管责任,严禁挤占挪用,确保廉洁搬迁、阳光搬迁。
据了解,市政府将成立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宋文豹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按照“市抓协调,县为主体”的原则,形成推进易地扶贫搬迁的强大合力。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各地项目实施、资金使用成效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地方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扶贫工作责任制和考核问责的依据。
贴息补助、奖励补助、优先安排公益岗位……
易地扶贫搬迁有好政策
搬不搬?怎么搬?记者从全市脱贫攻坚易地扶贫搬迁电视电话会议上了解到,必须让农民有选择权,既不能采取强迫命令的办法,盲目追求搬迁规模、进度,防止运动式搬迁,搞形象工程。同时,也不能图简便、嫌麻烦,不做群众工作、不同群众商量,将符合搬迁条件、有搬迁需求的对象排除在外。对应搬未搬,不愿意搬的,要做深入细致的工作,允许有过渡期、适应期。
各地在制定搬迁到户政策时,对无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的特困搬迁户,按照人均不低于20平方米标准,提供保障性农村公租房,实施兜底安置;对一般贫困户,积极落实上级补助政策;对有贷款需求的搬迁对象,提供扶贫搬迁专项贷款支持,实行贴息补助;对投亲靠友、外迁安置、购买旧房的搬迁对象,实施奖励补助,鼓励自主搬迁。
为了让贫困群众有业可就,稳定脱贫,要想方设法,因地制宜,扶持搬迁户发展特色种养、林下经济、设施农业、农家乐、乡村旅游等,保障搬迁群众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对搬迁到城镇的群众,要优先安排环卫、绿化、护理员、保安等公益性岗位让其就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