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企业排污要先购排污权
本网讯(记者 王英 通讯员 周夏怡)12月17日,宜昌市首次市级专场排污权交易在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举行。湖北三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和湖北三峡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参加了此次竞拍交易,并成功购得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指标,交易总成交金额1152.36万元,交易金额扣除手续费后将全部进入市级财政账户。
今后,宜昌企业新改扩建项目需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必须通过排污权交易市场购买获得排污权。这是运用经济杠杆促进污染治理的创新之举,标志着市场化治污成为现实,是我市环保史上的标志性节点。推行排污权交易制度,对更好地发挥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作用,在全社会树立“资源有价、环境有偿”的理念,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和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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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权交易是指在一定区域内,污染物排放总量不超过允许排放量的前提下,内部各污染源之间通过货币交换的方式相互调剂排污量,从而达到减少排污量、保护环境的目的。它的主要思想就是建立合法的污染物排放权利即排污权(这种权利通常以排污许可证的形式表现),并允许这种权利像商品那样被买入和卖出,以此来进行污染物的排放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