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王莹、通讯员侯天臻)1月11日,市政协召开五届二十三次常委会议,决定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于2016年1月20日至23日举行。会议由市政协主席李亚隆主持。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宋文豹到会听取意见。市政协副主席伍卫星、黄克、李德才、蔡建国、屈鹏、黄惠宁、望蓉、徐炜,秘书长谭卫国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政协研究室关于《政协宜昌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起草情况的说明;听取了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关于《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草案)》起草情况的说明;听取了市政协委员工作委员会关于2015年度市政协委员出席会议及履职情况的通报。
会议协商讨论了《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宜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宜昌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计划草案报告(征求意见稿)》、《预算报告(征求意见稿)》、《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以来提案办理情况的通报。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政协宜昌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及报告人;审议通过了政协宜昌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协五届四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及报告人;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政协宜昌市第五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审议通过了政协宜昌市第五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审议通过了政协宜昌市第五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大会执行主席名单(草案)和大会秘书长、副秘书长名单(草案);审议通过了政协宜昌市第五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出席及列席人员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