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怀上多胞胎产假会不会多一点?”“生二孩不用审批,具体怎么登记?”……昨日,本报刊发新修改的《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系列政策变化后,众多市民致电本报询问相关具体事宜,记者就此咨询了宜昌市卫生计生委计划生育指导科相关工作人员。
生育双胞胎产假多少天?
王女士:看报道说,现在符合政策生育,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那生双胞胎的有没有额外的假期?
市卫生计生委:《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院第619号令,2012年4月28日)指出,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刚刚修订的《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对符合政策生育的产妇增加产假30天,给予其配偶护理假15天。这样算下来,一个产妇基本产假98天,加上计划生育奖励产假30天后是128天,如果是剖宫产等难产(以医院证明为准),增加产假15天,如果生的是双胞胎的再增加15天。
生二孩具体怎样登记?
赵先生:看报道说现在生二孩不用办理准生证了,具体是什么情况?
市卫生计生委: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施行以后,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取消两孩以内生育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准备生育的夫妻可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办理登记,免费领取生育服务证,提供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优质服务。具体的办法,卫生计生部门正在抓紧制定当中,很快就会出台。
跨省再婚再育怎么办?
胡女士:看了报道,只说了夫妻双方都是非湖北省的再生育的特殊对象办证事项,那我是宜昌人,老公是湖南人,夫妻双方跨省但符合再生育政策的,到底是在宜昌还是在湖南办《生育证》?
市卫生计生委:根据1月1日起实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也就是说您觉得哪边更方便就在哪边办理。
本报记者时刚 通讯员陈天明 陈蓓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