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车一经查获将按上限处罚
本网讯(记者严晓冬、通讯员廖承岑)1月26日,记者从市运管局了解到,在25日的一次执法检查中,4辆不按规定站点经营的客运车辆及3辆非法营运的私家车被查获,私家车将面临每辆车罚款2万元的处罚。
据介绍,25日上午,市运管局相关领导带领该局安全检查组、道路运输市场监管组,对我市主城区宜昌长途汽车客运站、宜昌汽车客运中心站等主要客运站的春运期间安全工作,以及道路运输客运企业车辆的道路运输经营情况进行检查。道路运输市场监管组一行在当日开展的执法行动中查获了4辆不按规定站点经营的客运车辆,执法人员现场对这4辆客运车辆进行了查处。
根据举报,出租车客运分局执法人员经过前期摸索及证据固定,确认有一批私家车主长期利用打车软件进行非法营运,当天,分局执法人员联合市水陆公交分局在宜昌城区查获3台利用打车软件进行非法营运的私家车。3名当事人均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根据《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将分别对3名当事人予以行政处罚,每辆车罚款2万元。
据悉,春运期间,运管部门将继续针对全行业和联合交警等多部门开展行业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道路运输经营行为,专车一经查获,将按上限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