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乔道建)点军区紫阳村村民覃某,在他人田地里种植了200多棵树苗,日前被人全部拔走,而拔树人就是这块地的所有人。23日上午,经紫阳村村委会劝解,覃某已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不过对于自己的损失他还想尽量挽回。 昨日上午10时许,记者在现场看到,约3亩面积的田地里,到处是拔树后留下的痕迹,其中大部分树苗已被移走,只剩下少部分还扔在现场。覃某介绍,这块田地此前一直荒着,他觉得非常可惜,便花近2000元购买了200多棵树苗种在这块田地里。“这些树苗是2月21日上午种的,当天下午就被人拔走了。”覃某说,有目击者看到拔树者是之前修建于此的养老院的负责人,而对方拔树之前并未告知他。 随后,记者来到紫阳村村委会,一名工作人员表示:虽然养老院已经搬走,但这块地的所有权仍属于养老院。而覃某在未打任何招呼的情况下,擅自在他人地里种树,已违规在先,别人拔树属正常行为。通过村委会的一番劝解,覃某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但对于损失他仍想尽量挽回。 对此,湖北楚贤律师事务所赵明律师认为:虽然村民覃某有侵害行为在先,但田地所属人首先应告知村民让其自行将树移走,以减少不必要的损失。若村民覃某不答应,田地所属人再强行拔树,其产生的相关费用由覃某负责。若田地所属人在未告知覃某的情况下强行拔树,应对覃某进行相应的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