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宜昌市“全面两孩”政策专题培训班在城区召开,市卫生计生委、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专家详细解读了生育政策演变及全面两孩政策、现行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的操作、妇幼健康免费服务项目等。针对市民关心的问题,记者也进行了采访。 今年元旦前出生的独生子女仍可办证 全面两孩放开后,关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办理问题备受市民关注。那政策实施前出生的独生子女能否办证?市卫生计生委计划生育指导科科长陈天明表示,根据规定,自2016年1月1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实施后生育的,不再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但2015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独生子女,符合原来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办证条件的,都可以申请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需要注意的是,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妇可以申请再生育,并自申请再生育之日起,注销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停止其正在享受的一切奖励优惠待遇,已经享受的奖励优惠待遇不予追回。 无需计划生育证明也可享生育保险 以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需要提供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今年省人社厅下发《关于取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前置条件的通知》,规定“从2月1日起,取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前置条件,今后,生育保险参保人员本人或所在单位领取生育津贴、报销生育医疗时,无需提供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 农村计生家庭奖励新增一类人群 根据政策规定,同时符合:本人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1973年12月27日至2001年12月29日没有违反我省计划生育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生育(或合法收养)的;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年满60周岁四个基本条件的人群,可作为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每人每月80元,每年960元。直至亡故。 而从2016年开始,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确认条件有所调整,增加了一类人群,即夫妻双方均未生育但合法收养子女,同时符合国家奖励扶助四项基本条件的,也可作为奖励扶助对象。申请人本人在满60周岁的上一年11月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办)提出书面申请,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本报记者时刚 实习生赵紫君 通讯员卫计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