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献科 通讯员童莉)宜昌城区男子林某(化姓)在餐馆点了近百元的饭菜,酒足饭饱后却借口忘了带钱没钱付账,编造各种理由博取店家同情与原谅。24日,民警介入调查后,发现林某自2011年以来有50余条涉警记录,均是吃“霸王餐”后店主拨打110报警,足迹遍布当阳、秭归和宜昌城区等处。 24日中午,一中年男子独自走进云集路2号一家餐馆,点了一个火锅和一瓶精装白酒,然后一个人自斟自饮,吃得有滋有味。等到该男子酒足饭饱之后店主催买单时,对方居然说道:“没钱”。店主当即与其进行理论,该男子提出一会儿叫女儿来买单,店主问及其女儿电话,对方说:“13987654321”。一听对方是在戏弄自己,店主拨打了110报警。 云集派出所民警将该男子带回派出所审查,通过公安电脑内查询其身份信息,顿时傻了眼:50岁的林某,自2011年起有50余条涉警记录,均是吃饭不给钱,地域范围包括秭归、当阳和宜昌城区。 民警再次对林某批评、教育后,他承认了错误。因其认错态度良好,再次获得了店主张先生的原谅,民警让其回家。没料到,过了4个小时,云集派出所再次接到110报警,称在城区果园二路一男子醉酒倒地。民警赶到救助,发现林某走出派出所后,再次醉酒。无奈之下,民警只好将其送回暂住地让邻居帮忙照顾。 据了解,几年前林某因家庭变故开始酗酒且一发不可收拾,多次醉倒路边,被好心人和民警送回家。2011年9月的一天,林某在城区初次吃霸王餐。当时身上没钱的他仍走进一家餐馆,点了菜和酒,直到老板催结账时,他谎称钱被偷,竟意外获得老板谅解。林某认为,只要有“恰当”理由获得店主同情和谅解,即可吃饭不给钱,哪怕警察来了也不能把他怎么样。 此后,他成了餐馆“老赖”,总是借口掉钱包或忘带钱,每次饭菜钱不多均是几十元,打一枪换个地方,不在同一家餐厅吃两次。4年间,秭归、当阳、宜昌城区50余家餐馆的老板报警,各地警方也曾多次对其教育批评。 云集派出所民警告诉记者,吃饭不付钱,俗称吃“霸王餐”,是带有欺诈性质的违法行为,数额不大,可予以治安处罚,数额较大,可进行刑事追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