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杨婧 通讯员 柳耘、李毅)今年春节长假期间,宜昌城区空气质量为良1天、轻度污染5天、中度污染1天。连续两年,春节期间城区主要污染物浓度均值比2014年同期大幅下降,为巩固城区“禁放”成果,2016年春节前夕,市委副书记、市长马旭明亲自到社区检查督办“禁放”和消防安全工作。除夕夜,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刘红洲到一线慰问公安民警,督办“禁放”工作。
空气质量大幅好转,得益于我市采取了果断、强硬的禁放烟花爆竹措施。
深入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燃放烟花爆竹在中国有千年习俗,为引导广大市民理解、支持“禁放”工作,2014年底,宜昌市政府发布了《宜昌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成立了分管公安工作的副市长为组长,各县市区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禁放”工作领导小组,在宜昌城区打响了“禁放”宣传战。
连续两年,各相关部门密织宣传“工作网”,提升各方合作、联动的效率,全方位、多角度展开宣传;抢占舆论“制高点”,印放各类“禁放”宣传资料300余万份,宣传车、公交车、出租车等滚动宣传;开展难点攻坚战,针对学生家长群体发放公开信,选派民警讲授“禁放”法制课,针对禁放重点路段和区域开展入户宣传;充分利用新媒体,2015年2月,“平安宜昌”微博发布“禁放”图片、博文被何炅等多位明星和大V转载,引发热议、好评。
落实措施,全民联防防控
2015年至2016年春节期间,市公安局、市房管局联合开展“禁放”宣传进小区,确保“栋栋有人守,巷巷有人巡”。消除源头,2015年春节前夕,市安监局进行调查摸底,将不符合规定的烟花爆竹零售店全部予以吊销。设卡堵截,在主要路口设置“禁止烟花爆竹进城”的提示牌,公安部门开展地毯式清查,封堵非法烟花爆竹流入禁放区。妥善处置,确保行动安全无事故。实行回购,对烟花爆竹零售点和市民从正当渠道购买的烟花爆竹作价回购,共回购烟花爆竹800余件,共计8万余元。
随着禁放宣传的逐步深入,广大群众也积极支持“禁放”工作,踊跃举报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违法犯罪线索,截至目前,公安机关共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查破涉鞭案件15起,占涉鞭破案总数的52.1%。
加强监管,执法严格有力
两年来,宜昌城区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查处违规燃放行为。市公安部门不仅加强日常巡查监管,更紧盯重点时段,春节前后,完成了除夕、正月十五、清明节等六次专项整治行动,全市共出动警力23800多人次,警车5600台次,查缴和群众主动上交的烟花爆竹共计4000余件,实现了“禁放区”烟花爆竹“零燃放、零火灾、零伤亡”的目标,确保了节日期间广大人民群众安宁、清新的生活环境。
“禁放”实施以来,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加大查处和打击力度,巩固城区“禁放”成果,将城区“禁放”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同时,积极推进、指导各县市区的“禁放”工作,将“禁放”工作进一步延伸到各县市区乡镇,并在农村积极推广“电子鞭”,做到“全城皆知要禁放”、“家喻户晓促环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