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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打你骂你不理你 你可报案

来源:[ 三峡新闻网—三峡晚报]   2016-03-01 10:00:06 作者:   选择字号:大

本报记者高伊洛 通讯员中法宣 实习生戚洁

谁说“清官难断家务事”?谁说“棍棒下面出孝子“?今起,我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这部管“家务事”的法明确规定,谩骂、恐吓也算家暴;发现家暴不报案将要担责……该法的施行标志着,家庭暴力的范畴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记者从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2015年,在该院受理的婚姻家庭案件中,约有一半涉及到家暴。宜昌市妇联权益部部长陈娟认为,有了《反家庭暴力法》,相信有越来越多的妇女儿童敢于对家暴说“不”。

市妇联专家解读《反家暴法》四大亮点

“去年,市妇联接到的婚姻家庭投诉共有312件,其中涉及到家庭暴力的有114件,占到近40%。”在接受采访时,市妇联权益部部长陈娟表示,《反家庭暴力法》的实施有四大亮点:

亮点一:谩骂、恐吓也算家暴

《反家庭暴力法》明确,所谓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从行为类型来看,除了身体暴力,明确包括精神暴力。

亮点二:同居关系也适用该法

《反家庭暴力法》不是婚姻家庭法,是社会保护法。该法扩大了家庭暴力的主体适用范围,有着同居关系、抚养照料关系、家庭雇佣关系等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都可以依照《反家庭暴力法》规制。

亮点三:发现家暴不报案要担责

该法规定,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人的信息予以保密。相关机构如果未按规定向公安机关报案,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亮点四:遭家暴可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当事人若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即可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应当受理。保护令包括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等措施。

《反家庭暴力法》特别提出,申请人的相关近亲属,也被纳入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保护范围。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不再依附其他诉讼。如果受害人不想离婚、也不要抚养费、赡养费,就是不想再挨打了,就可以单独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只要是面临被家暴的危险,被申请人若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可被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若构成犯罪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去年受理婚姻案件约一半涉及家暴

近年来,在我市各级法院,受理的各类离婚案件不断攀升。据市中院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庭长鄢睿介绍,2015年,该庭受理的各类婚姻家庭案件中,涉及到家庭暴力的,约占一半以上。“其中,施暴者90%以上为男性。这些案件,大多以判决离婚结案。妻子、孩子、老人依然是家庭中最容易遭受家暴的对象。”根据全国妇联的抽样调查表明,在全国2.7亿个家庭中,遭受过家庭暴力的妇女高达24.7%,每年有近10万个家庭因家庭暴力而解体。

西陵区法院民二庭法官杨柳曾受理过多起因家庭暴力而起诉离婚的案件。采访中,她为记者讲述了一个典型案例。市民刘先生和杜女士于1999年结婚,两年后生下女儿。此后,两人常因孩子的教育问题等家庭琐事发生矛盾。自2006年以来,夫妻两人在争吵时,数次发生肢体冲突,杜女士因此多次受伤并入院治疗。2013年,杜女士起诉离婚,未予准许。事后,双方夫妻感情未得以改善,反而恶化。2014年,杜女士再次起诉离婚,法院最终判决两人离婚。“离婚案件中,受伤更多的依然是女性。尤其对于遭受家暴的女性,在起诉离婚中,往往面临着举证难的问题。”杨柳说,《反家庭暴力法》的实施,将对遭受家庭暴力者给予更多的保护。

除了身体伤害,精神暴力在家庭暴力中的比重也愈加凸显。“精神暴力包括我们常说的冷暴力,如夫妇之间长时间冷战,孤立对方等。精神暴力对妇女和孩子的伤害不亚于身体暴力,长期遭受精神暴力容易出现情绪障碍和性格扭曲,造成抑郁症、人格分裂等严重精神疾病,甚至失去正常生活的能力。遭受精神暴力的孩子,普遍安全感降低,消极、孤僻、忧郁,不能建立比较健全的人格,甚至一生不能摆脱幼年的阴影。”市妇联权益部部长陈娟说。

遭遇家暴 你可以寻求这些帮助

《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后,如果家庭成员遭遇了家暴,可以寻求怎样的帮助呢?

●假如不幸遭遇家庭暴力,你首先要及时向有关机构反映。《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如果不便上门求助,可以拨打12338妇女维权热线。

●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也是举报家庭暴力问题的重要途径。《反家庭暴力法》明确规定,公安机关接到家暴报案后应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并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

●我市将有家庭暴力行为的家事类案件纳入法律援助范畴,由社会律师、法律工作者及时为受害妇女儿童提供法律咨询,协调督促有关方面及时、公正地调处家庭暴力案件,并为经济困难的受虐妇女提供法律援助。

●如果施暴者持续骚扰你和你的家人,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反家庭暴力法》指出,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的,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人身安全保护令不仅仅只有当事人能申请,若当事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受到威胁无法申请,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联、居委会等机构可以代为申请,法院须在受理后的72小时内作出裁定,紧急情况下则要在24小时内作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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