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雷鹏程、通讯员 方素珍)3月1日,2016年长江流域禁渔期同步执法行动在我市启动,并同步举行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49尾中华鲟及20万尾“四大”家鱼在伍家岗区滨江公园长江珍稀鱼类放流点投放长江。标志着长江流域上下游统一进入为期4个月的禁渔期,这是长江实施禁渔期制度的第十四年,也是淮河干流河段实施统一禁渔期制度的第一年。
农业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韩旭在启动仪式上说,希望沿江各级政府高度重视长江禁渔期制度的实施,全力落实好渔民的相关补助。各级渔政部门及主管部门要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认真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严格执法,为长江生态的修复作出应有贡献。
副市长王国斌在致辞中表示,宜昌将以这次活动为契机,继续大力营造保护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建立完善鱼类资源增殖放流保障措施和长效机制,与全社会一道,共同构建鱼水相亲、和谐共生的美好家园,把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推向新的更高水平。
渔民何宝兵代表广大渔民承诺,坚决执行禁渔期规定,服从管理,不电捕鱼、不非法捕捞,积极与非法捕捞行为作斗争。
本次活动由农业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湖北省水产局、市政府联合主办,市农业局承办。
据了解,2015年12月,农业部发布通告调整长江流域禁渔期制度,将长江全流域禁渔时间统一为每年3月1日零时至6月30日24时,为期4个月,自今年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