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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一年房子仍漏水 住户与装修工各执一词

来源:[ 三峡新闻网—三峡晚报]   2016-03-10 09:40:38 作者:   选择字号:大

本报讯(记者朱延筠)8日,家住四新横路的孙女士打进本报维权热线6233333,称与装修工万某签订了10多万元的装修全包合同,如今工期已过一年,房子还没装好。

昨日,记者来到孙女士家中,见其中一间卫生间内的吊顶处搁着蓝色塑料盆,周围电线水管散乱。“因为漏水,只能把吊顶拆掉一块,用盆接水。”说完,孙女士领着记者来到另外一处卫生间,此卫生间内只铺有水泥层,管道等尚未铺设。“这个房间漏水更严重,砖都铺不成。”在其厨房,记者也见到了多处因长期漏水而发潮的墙壁。

孙女士称,2015年2月11日,她与装修工万某签订装修合同,将105平米的室内装修以“全包”方式交由装修工万某,总费用为14.6万元,施工工期截止到2015年5月30日。孙女士称,装修前她就发现房屋渗水,再三叮嘱万某解决渗水问题。在孙女士出示的装修合同上,记者也看到“确保装修质量,尤其是水、电等隐蔽工程的质量,严防渗漏堵塞”条款以及双方签字。

孙女士称,合同签订后,她因工作原因赴武汉,直至2015年5月初才回宜查看装修进展。“当时觉得进度不对,屋内电线都没铺设完。而且房屋漏水问题没解决。”其后,孙女士多次找到万某,要求按工期完成装修并解决漏水问题。因沟通不畅,双方于6月曾发生肢体冲突,而后房屋搁置至今。

“我已支付10万元的装修款,工期也过了,漏水问题都没解决。”孙女士称房屋还存在多处偷工减料。出于对万某的不信任,目前她已不想让万某继续装修该房屋,并要求对方赔偿违约金、误工费等费用。

随后,记者联系上装修工万某。对于孙女士的要求,万某也表示“很无奈”。“房屋渗水是由于外墙防水层漏水引起的,这个实在没办法。为解决这个问题,我已经先后5次用贴砖、修补等方法,但收效甚微。”万某称,他也告知孙女士,漏水是房屋质量问题,希望她找物业查看。至于孙女士所说的偷工减料,是由于对方擅自更改装修面积所致。在肢体冲突中,万某表示自己受了伤,不愿和孙女士继续合作。孙女士认为,在双方签订合同时就已注明“严防渗漏堵塞”,万某有义务解决漏水问题,施工后又改口说“解决不了”已违背合同,而对万某所称的擅自修改装修面积一事予以否认。

对此宜昌市消协维权律师熊敏瑞表示,按承揽合同相关规定,承揽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质量完成交付的工作。若合同写明“严防渗漏堵塞”等要求就应履行,同时交付的工作成果应符合约定的质量,并对已交付工作成果的隐蔽瑕疵及该瑕疵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熊敏瑞认为,孙女士可通过诉讼要求解除合同、赔偿违约金等。目前孙女士打算走法律途径解决双方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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