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实主体责任 用好“四种形态”
本网讯(通讯员向晶方、郭姝言,记者孙晓陵)3月9日至10日,省纪委副书记张依涛率省纪委调研组来宜,调研督导我市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情况。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吴静陪同调研。
在兴山县举行的座谈会上,吴静围绕层层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推进市州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建议等四个方面,向调研组汇报了我市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情况。部分县区、市直部门、乡镇党委(党组)及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从不同角度作了发言。
会议指出,今年来,我市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紧跟中央纪委和省纪委要求,坚持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全覆盖,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积极实践“四种形态”,打通正风反腐“最后一公里”;把贯彻落实两项法规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切实把党规党纪立起来、紧起来、严起来。
张依涛充分肯定宜昌贯彻中央纪委、省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思想上高度重视、措施上扎实有力,各项工作都呈现了良好的发展态势。他指出,要把握新精神新要求,把加强党的领导作为关键,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目标任务,把向基层延伸拓展作为重要内容,把责任追究作为重要支撑,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张依涛强调,要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明确形势任务,把纪律挺在前面,牢固树立纪律思维、纪律意识和纪律观念,突出六大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的审查;认真落实政策,突出惩治重点,紧盯“三种人”;体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要求,标本兼治,最大限度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他要求,要持续深化“三转”,全力推进市级派驻机构改革,提升队伍能力水平,切实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