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漂流景区和“两坝一峡”相关服务新规范6月1日起实施
本网讯(记者 王英 王凌云 通讯员 冯蕾)昨日,记者从市旅游局获悉,我市主导制订的《湖北省漂流景区服务规范》(标准编号DB/T 1161-2016)和《长江三峡两坝一峡旅游客运港站服务规范》(标准编号DB/T 1160-2016)两项省级地方标准于5月18日获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将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
《湖北省漂流景区服务规范》在湖北省漂流旅游发展实践基础上,规定了人员基本要求、服务设施、服务规范、环境卫生、安全管理等内容。
《长江三峡两坝一峡旅游客运港站服务规范》确定了旅游客运港站的服务对象、服务功能、服务规范、安全管理等内容。该标准的发布实施,对规范长江三峡两坝一峡旅游客运港站的市场准入秩序和经营秩序、整体提升“两坝一峡”区域乃至长江三峡区域旅游服务水平和旅游服务形象,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此次两项新标准的发布实施,是我市旅游业的新突破。既是我市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任务,也是我市旅游业首次主导制订区域性地方标准。标志着我市在旅游服务、旅游规范管理等方面的经验值不断增加,规模效应开始显现,在省内旅游行业的细分专业领域占领了阵地,抢得了“话语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