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本网讯(特约记者易石轩)5月20日,根据中宣部安排,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冉锦成代表宜昌,在北京举办的全国省市党委宣传部长培训班上,介绍宜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经验。这是中宣部自去年以来连续三次通知宜昌市委宣传部介绍宣传工作经验,在全国地市级党委宣传部中绝无仅有。此前,市委宣传部在中宣部举办的培训班上介绍了宜昌宣传思想工作“双线考核、四级覆盖”考核体系先进经验。
本期培训班规格高,主讲人为中宣部各位副部长,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信办主要负责人,莫言等文化名家。学员主要是各省(区、市)、副省级城市、市(地、州、盟)党委宣传部部长,中央宣传文化系统重要岗位和重要宣传舆论阵地领导干部,全国部分文化名家及“四个一批”人才等。
近年来,宜昌市委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以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为“牛鼻子”,统领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把理论学习与宣讲、新闻宣传、网络舆情监测处置、核心价值观建设、精神文明创建、文化改革发展、队伍建设、阵地建设、工作保障等,全部纳入意识形态责任制的范畴。围绕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宜昌进一步完善提升“双线考核、四级覆盖”考核机制。在强化“党委线”考核上,分类制定出责任清单,签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状,开展专项督查,通报督查结果,下发整改清单,年底述职评议,严格追究责任。通过“党委线”的强化带动了“部门线”的强化,变宣传部门一家考核为宣传部门与党委督查部门联合督查考核。通过考核机制创新,有力推动了市县乡村四级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
宜昌经验获得参训学员的一致好评,他们就怎样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行了互动交流。参训学员普遍认为,宜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经验是新形势下对宣传文化工作的新认识,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较强的现实针对性,对推动基层宣传文化工作有很强的示范性。广东、江苏、浙江、河南等地学员纷纷表示要前来宜昌学习经验,以推动本地的宣传文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