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田东明、通讯员梁丽)5月23日至24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65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张建一主持会议。
会议审定了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方案,决定本次常委会会议于5月30日至6月1日召开。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湖北五峰南岭风电项目、湖北长阳云台荒风电项目建设的有关议案及其说明;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全市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关于全市全民健身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听取和审议了跟踪检查市政府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关于全市适应经济新常态、推进稳中求进、转型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城市管理工作情况报告》、《关于全市职业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三峡后续工作规划一期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对台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调查报告;听取和审议了跟踪检查市人民检察院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全市检察机关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调查报告;听取和审议了10个专项工作评议工作组关于被评议单位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关于人事任免议案审查情况的报告及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和春、王金建、吴康年,秘书长杜伟出席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