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高校可降20分征集志愿
本网讯(记者曹宇)5月26日,记者从省招办获悉,2016年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阳光招生问答出炉,共93个焦点问题涉及基本政策规定、填报志愿须知、提前批文理类录取、提前批艺术和体育类录取、一本二本高职高专文理类录取、技能高考录取六大部分。
其中规定,本科第二批平行志愿投档后,批次线上有效生源不足时,民办高校和独立院校可在批次线下降20分征集志愿。
我省还调整了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部分招生政策。我省规定,只有经教育部批准高校才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队和高水平艺术团资格,其他高校不能用追加计划录取达到学校同批次线、全省专项统测合格考生。高水平运动队招收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考生的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调整文理类本科批次前的相应要求,不再按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划定,防止因批次减少而大幅降低录取标准。
调整高职高专补录条件,8月份常规录取阶段未完成在鄂招生原计划的省内高职高专院校方能进行补录。在部分办学实力强、就业形势好的省属高职高专院校安排精准扶贫专项计划,专门招收我省扶贫办建档立卡的贫困户考生(包括普通高中生和中职毕业生),通过精准扶贫专项计划录取的考生可以享受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资助政策,同时,还可享受每人每年不少于3000元的“雨露计划”资金补助。
今年,我省对招生政策作了一些调整和完善。本科彻底告别三本,只有一本和二本之分。对此,省招办表示,第三批本科主要为民办高校。近年来,民办高校办学实力不断增强,已形成了一些办学实力强、有优势、有特色的学科,得到了社会认同,部分生源质量较好的民办高校已进入本科第二批招生。我省本科批次调整后,公办高校和民办高校均能录取到较好的生源,有利于高校发展。同时,这样的调整也有利于高校毕业生顺利就业。目前,部分用人单位对应聘者毕业学校的批次有一定要求,第三批本科院校的毕业生在求职竞聘时可能面临一些限制。本科批次调整后,民办高校的毕业生在求职就业时将不再因学校的批次问题而居于弱势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