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决定,宜昌市2016年继续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招募选派一批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我市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
2016年全市共计划招募选派160名高校毕业生从事“三支一扶”工作,服务期二年。
(一)招募选派30名高校毕业生到乡镇从事农业、农技、畜牧、兽医、农机、水产、林业、农村经营、农村能源等公益性支农服务;
(二)招募选派45名医疗卫生等相关专业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从事支医和基层计生服务;
(三)招募选派20名高校毕业生到贫困乡镇从事扶贫开发、农村文化和贫困村整村推进等专项服务;
(四)招募选派11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青年事务综合服务;
(五)招募选派35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
(六)招募选派15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水利部门从事基层水利服务;
(七) 招募选派4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残疾人服务部门从事残疾人康复服务。
二、招募选派基本条件
招募对象主要为2016年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边远艰苦地区、特殊岗位生源不足时,可经批准适当放宽到普通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或2014届、2015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普通高校毕业生),招募对象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农村基层工作,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二)学习成绩良好,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
(三)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四)身心健康;
(五)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25周岁以下(199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28周岁以下(198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1周岁以下(198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边远艰苦地区、特殊岗位生源不足时,可适当放宽1-2岁;
(六)符合招募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募选派程序
2016年度招募选派“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查询岗位
具体招募计划及岗位要求等详见《宜昌市2016年度招募选派“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岗位计划表》。高校毕业生可从即日起登录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
(二)网上报名
1、提交申请。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免交报名费。报名网址为http://59.175.218.198:9191/hbszyf/login.jsp,报名时间为5月27日9:00至6月8日17:00。报名学生登录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后进入“三支一扶”报名系统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并在相关页面上按要求上传近期免冠数码照片(jpg格式,小于20KB)。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上传的照片必须与本人相符。已参加“三支一扶”服务的高校毕业生不得重新报名。
2、资格审查。报名开始后,由省直相关主管部门对报名者的基本情况(包括毕业院校、学历、专业等)进行初审,各地用人单位进行复审,确定资格人选。报名者若因专业等原因报名审核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应从网上下载、填写并打印《2016年度湖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若报名人数与招募计划达到5:1以上时,由宜昌市“三支一扶”办视情况商所在县级“三支一扶”办组织资格考试,严格按1:3的比例确定资格人选。宜昌市“三支一扶”办将符合招募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名单在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yc12333.gov.cn)网站上公示。
(三)双向选择
2016年6月中旬,省“三支一扶”办举办“双选会”,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包括基层用人单位代表)与符合资格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进行沟通交流、双向选择,最后确定拟招募对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通过资格审查的高校毕业生须携带《2016年度湖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贴近期免冠1寸登记照)一式五份、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双选会”。应届毕业生其毕业证书尚未发放时由所在高校就业指导部门出具毕业证明。各级“三支一扶”办会同省直主管部门在“双选会”现场按“本科以上学历优先、专业对口优先、回原籍优先、贫困学生优先”的原则确定拟招募对象,录入 “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发放《湖北省2016年“三支一扶”计划岗前培训通知书》。
(四)岗前培训和体检
2016年7月份,由省“三支一扶”办统一组织拟招募对象进行上岗前集中培训(具体时间地点见《湖北省2016年“三支一扶”计划岗前培训通知书》),并对拟招募对象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集中组织体检。省“三支一扶”办对岗前培训结业、体检合格者发放《选派通知书》。
(五)选派对象公示
2016年7月底,省“三支一扶”办对宜昌市“三支一扶”办汇总上报的选派人员名单进行审核,并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5天,接受社会和高校毕业生监督。公示期间反映有不符合招募选派条件并经调查属实的,不予选派。
(六)选派到岗
2016年8月上旬,招募对象凭省“三支一扶”办发放的《选派通知书》到服务岗位所在县(市、区)“三支一扶”办报到。由县(市、区)“三支一扶”办组织服务单位与选派对象签订服务协议。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宜昌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2016年6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