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本网讯(记者雷鹏程)7月21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黄楚平主持召开市委常委(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王岐山同志署名文章,传达学习全省市县巡察工作动员会和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精神,研究宜昌市贯彻落实工作。
会议认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党的建设的一贯要求和根本方针。《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后,管党治党制度建设的又一项重要成果,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体现了鲜明的问题导向,体现了问责制度化的要求,彰显了党中央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为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形成责任链条的闭环效应提供了制度利器,在我们党的建设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和划时代意义。
会议强调,要强化学习宣传,把贯彻落实《问责条例》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确保传达到基层每一名党员。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化政治责任担当,真正把自己摆进去,切实担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各级中心组、教育部门等要迅速组织学习,推进《问责条例》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要强化边问责边执行《问责条例》,按照“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的要求,真查真严真问责,推进《问责条例》贯彻落实。要把《问责条例》的贯彻执行作为重点,以真问责、严问责为保证,加大督查力度,防止“制度空转”、问责不力,坚决维护《问责条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推动《问责条例》在宜昌市全面落地生根。要准确领会《问责条例》的精神实质,把握问责界限,按照“依规依纪、实事求是,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分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的原则,把问责作为促进工作的重要手段, 为广大党员干部营造鼓励创新、宽容挫折、容忍失败、推进改革的良好氛围,争做“清廉为官、事业有为”的好干部。
会议认为,开展市县党委巡察工作,是省委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对巡视工作的延伸和补充,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有效打通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最后一公里,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会议指出,要在我市巡察工作已经取得的良好成绩基础上,按照中央、省委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联系“四个全面”,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紧扣“六项纪律”,紧盯“三大问题”,紧抓“三个重点”,加强政治巡察,聚焦主业,精准发力,真正做到全覆盖、制度化、规范化,推进巡察工作由试点向示范转变,确保继续走在全省市州前列。要在用好常规巡察的基础上,实施专项巡察、交叉巡察等,开展巡察“回头看”,杀出“回马枪”,不断创新巡察方式方法。各级党委要认真履行好主体责任,相关部门要主动担负起实施职责,形成巡察工作合力,真正把巡察利剑用好。
会议指出,近年来,宜昌按照改革发展与反腐倡廉“力度统一论”要求,坚持“两手抓,两手硬”,推进纪检工作走在全省前列,确保在各种困难和挑战面前,宜昌市没有大起大落,继续保持强大的发展气场,成效明显。在看到成绩的同时,各级党委要按照中央、省委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再接再厉,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持之以恒地正风肃纪,深入推进纪检体制改革,加强纪检队伍自身建设,以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