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示范网点 不达标限期撤销
本网讯(记者杨婧、通讯员卫计宣)记者从宜昌市创卫督办会上获悉,我市启动城区再生资源回收管理专项整治活动。活动将持续至8月中旬,其间,将由市商务局牵头协调,以各区政府为责任主体,对我市城区内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展开整治。
据悉,我市主城区再生资源网点多,仅西陵、伍家岗两个区就有370多个点。此次整治的重点对象为出店经营和占道经营的站(点);卫生脏乱差,影响市容市貌的站(点);存在环境污染及消防隐患,群众反映强烈的站(点);无证经营的站(点)。重点整治区域为城乡接合部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国道、省道、城区主要干道两侧100米范围内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城区各背街小巷、各居民小区内再生资源回收站(点)。
持照经营站(点),务必按照市商务局、工商局、公安局、城管委、环保局5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宜昌市主城区再生资源网点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对照标准进行迅速整改,要求其回收场地的隔离设施美观整洁,与周围环境协调;围墙外保持整洁,不乱堆废旧物资,不占用道路;场地内废旧物资摆放整齐有序,场地整洁,道路通畅;张贴消防安全标志牌,配置灭火器,易燃物堆放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鼓励各区按整治要求创建示范网点,达到带头的示范效应。无照回收站(点),要求其按有证照经营站(点)标准对其用地、房产、卫生、消防、环境等基本条件进行整治,达到标准的予以登记注册,不符合标准的由经办人(产权人)限期自行撤销(拆除),对拒不撤销(拆除)的一律依法予以取缔。
记者还了解到,此次整治分调查摸底、集中整治、规范提高三个阶段,将按照“属地管理、部门协作、联合执法”的原则,以各区政府为责任主体,实行统一部署、统一实施、统一检查、统一监督,牵头实施依法关闭取缔、规范建设工作;督促湖北三峡鑫物再生资源循环有限公司在伍家岗的分拣中心加快建设,尽快投入使用。市直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进行指导、督办、检查,8月15日前整治必须见到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