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高炜 通讯员黄荣洁
8月4日上午,宜昌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工作会议召开,会上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融合进行了部署,这意味着宜昌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整合正式启动。
医保整合将涉及宜昌308万人
据了解,2003年与2008年,宜昌市针对农村人口、城镇非就业人口分别建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截至2015年,全市参合、参保人数共计308万人。其中,新农合参保246万人,城镇居民参保62万人。
目前,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分属两个不同的管理部门,从参保、缴费到报销均自成一体。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原有城乡居民医保制度重复参保、重复投入等问题日益突出,造成管理资源和资金浪费。推进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让城乡居民共同享有统一的医保制度势在必行。
整合之后将实现“七统一”
此次整合之后将实行“七统一”。其中包括将卫生计生部门承担的新农合管理职能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承担的城镇居民医保管理职能合并,统一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承担。将卫生计生部门有关新农合的机构、编制、人员、经费整体划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同时,将统一参保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将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
另外,要按照标准统一、数据集中、服务延伸的原则,统一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管理系统,建立覆盖全市县、乡、村的管理服务网络。
整合工作安排时间表出炉
宜昌城乡居民医保整合的各项安排已排定时间表,以确保按省政府确定的时间节点完成相关工作,这其中包括:
市编办要在2016年8月底前研究制定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机构整合、职能划转的指导意见,将各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行政管理机构和经办机构整合到位。市财政局在2016年9月底前,出台相关文件,统一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政策和财政补助标准。市人社局在2016年10月底前,根据省城乡居民医保政策标准,制订符合我市实际的《宜昌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12月底前,在全市统一社保管理信息系统的基础上,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建立覆盖全市、县(市)、乡、村的管理服务信息网络,面对参保人群发行社保卡。此外,12月底,财政部门要完成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归并工作,合并城镇居民医保基金和新农合基金,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纳入财政专户,独立核算、专户管理。
新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