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为及时宣传推广宜昌市建设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工作的好做法和好经验,营造创新工作的浓厚氛围,推动创新工作深入开展。今起推出系列报道,敬请关注。
近日,省委、省政府下发《关于2015年度市县科技创新综合考评情况的通报》,对科技创新贡献突出的武汉市及表现优秀的宜昌、襄阳、孝感、荆门、黄石等5个市进行表彰。另外,在受表彰的20个县(市、区)中,我市宜都、远安、枝江、当阳在列。
创新,是城市之魂,也是城市实力的象征。经过3年强力推进,宜昌市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创建工作成效显著——基本建成了具有宜昌特色的自主创新体系,科技支撑引领转型升级的能力大幅提升,科技竞争力在湖北省和中西部地区同等城市中位居前列,赢得了经济社会发展的新优势。
创新投入:每年增幅20%以上
3月11日,三峡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正式启动,吸引金融和社会资金规模将超过2000亿元。
宜昌市实施培育科技创新型企业、组织实施科技创新专项计划等政策措施,鼓励企业增加科技投入。2015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于研究与试验经费突破42亿元,同比增长25%以上。
3年来,市级财政科技经费预算每年增幅在20%以上,并建立了市县两级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对全市22家获得认定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品牌等奖励总额达856万元。
创新必须有高层次人才支撑。我市落实人才工作专项经费1000万元,共引进国家“千人计划”专家4人、“百人计划”专家8人来宜创业;新增省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研究院)28家,总量和新增量均居全省市州第一。
在宜昌,创业投资引导、融资租赁、贷款担保风险补偿机制健全,银企合作全面推进,科技创新投融资体系逐步建立完善。
产业规模:高新产业产值增269亿元
“安琪的发展历程,就是一个不断推动技术进步和科技创新的过程。”
6月23日,全市“科技奖励暨科技三城推进会”上,安琪集团负责人作交流发言时说。
多年来,安琪依靠科技进步和不断创新,成为亚洲第一、全球第三大酵母公司。公告显示,安琪集团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亿元至2.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0%至90%。
1至6月,全市完成生产总值1589.81亿元,增幅高于全国全省、领先中部沿江。工业结构进一步优化,高技术产业实现产品销售收入865.09亿元,同比增幅22.5%,增速高于全省。全市上半年完成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269.36亿元,比去年同期净增24.29亿元,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可比速度达14.6%,高于全省增速1.5个百分点。
新兴产业:铸就自主创新核心
在科技创新的航程中,宜昌市把发展装备制造、精细化工、食品生物医药、新材料、电子信息等新兴产业作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核心。
在兴发集团宜昌园区,有一条被誉为“中国魔环”的有机硅循环经济产业链:园区聚合成一条磷、硅、盐高度融合的链条,上游废料就是下游原料,管道运输,闭合循环。“产业循环每年为园区增收过亿元。”兴瑞公司副总经理李书兵介绍。
在宜昌,还有一批企业依托自身创新能力和产学研联合,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宜昌惠科电子今年3月投产以来生产液晶电视75万台,成为新时期“宜昌造”的缩影;东阳光药业等高新技术企业突破了一批关键性技术,5个一类新药分别进入临床;人福医药通过整合、创新和国际化战略,已名列2015中国医药工业百强榜第28位;稻花香集团通过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获得国家专利115项,实现了“农”字号企业的跨越发展。
据了解,今年上半年,宜昌市新材料、生物医药产业利润分别增长50.3%和33.4%,高于全市工业利润增速39.8和22.9个百分点;先进装备制造、食品加工产业利润分别高于全市工业6.7和3.3个百分点。
相关链接:
中共宜昌市委 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加快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
(摘要)
目标任务
到2016年,基本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科技发展规律、创新资源配置高效合理、具有宜昌特色的自主创新体系,科技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大幅提升,科技竞争力在长江沿线和中西部地区同等城市中位居前列。全市全社会科技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5%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60家以上,高新技术产业产值突破2000亿元,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超过600亿,国家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工程)实验室达到100家,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业研究院达到60家,百万人口发明专利授权数超过200件,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面积达到200万平方米。
政策措施
积极培育科技创新型企业。深入实施“宜昌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成长工程”,分批选择200家成长性好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重点培育。
组织实施科技创新专项计划。从2014年起,设立科技创新重大专项资金,重点围绕六大千亿产业,支持企业进行重大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关键技术研究与开发,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发展。
鼓励企业建设技术创新平台。从2013年起,对新批准组建或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业研究院)、重点(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平台,市财政分别给予10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
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企业。从2013年起,市财政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创新型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创新型试点企业和省级创新型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支持宜昌高新区和宜昌新区建设。优先支持宜昌高新区、宜昌新区科技项目,推动以高端研发、科技孵化、金融信息、科技服务等创新要素为支撑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
鼓励县市区建设创新型园区。从2013年起,对新认定的省级高新区,市财政给予奖励。
(记者 金贵满 卞健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