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辆车辆上“黑榜”
本网讯(记者杨婧、通讯员张炜)8月29日,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中心发布《宜昌市上路行驶机动车排气不合格车辆(遥感监测)公告》,对排气不合格的车辆进行公示。这是我市首次发布该公告。
当天上午9时至11时,市环保部门机动车排气遥感在城区南玻路进行监测,发现13辆车辆排气不合格,分别是鄂EH3508、鄂EA6B79、鄂EBN616、鄂E65228、鄂E3B252、鄂E19909、鄂EZ998Q、鄂DB3857、鄂E1D319、鄂E1CD91、鄂EEM976、鄂EAA789、鄂EB5902。公告指出,不合格车辆车主需在9月29日前,对车辆进行整改维修并进行尾气复检,机动车的排气污染物达到排放标准后方能上路行驶。逾期不进行复检由公安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今年5月,我市投资233万元购进了机动车排气遥感监测车。只需0.7秒,该遥感监测车就可以分析出车辆尾气中存在的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合物、碳氢化合物等成分,而对于部分柴油车,该机器则能快速测出其尾气所含颗粒物黑度,准确率高达95%。今年6月,遥感监测车正式上路进行监测。
据了解,下一步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中心将开展联合执法,定期对上路机动车进行尾气监测,对运营单位的集中停放地和维修单位,及机动车尾气监测机构开展检查,强化机动车排气污染管控,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