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朱延筠 通讯员王海蓉)在养生会所接受艾灸服务时,致下腹部被灼伤,工商部门几次调解,涉事双方仍未能达成赔偿,受害者屈女士无奈之下将养生会所告上法院,由宜昌市消协公益律师团代理诉讼。7日,记者获悉:西陵区人民法院下达民事调解书,受害者屈女士获赔39000余元,这也是我市消协公益律师团代理诉讼维权第一案。
2015年10月18日,屈女士在城区一家养生会所接受艾灸服务时,突然感觉下腹部一阵灼热,起初将症状告诉工作人员时,对方解释称艾灸本就会使身体发热,打消了屈女士的疑虑。此后,屈女士发现灼热感愈发严重,这才意识到问题严重性,遂停止服务。随后,屈女士多次到宜昌市第一人民医院、宜昌市中医医院等检查,经医院诊断为烧伤。
事故发生后,涉事双方先后在工商部门和消费者协会的协调下,多次调解却未能达成一致。市消协秘书长孙韬告诉记者,基于该消费纠纷侵权事实清楚,人身安全损害明显,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现状,市消协在出面调解无效后,支持消费者进行诉讼并为其联系公益律师团,最终确定由消协公益律师团律师向海龙帮助消费者打官司。2016年6月15日,西陵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9月1日,民事调解书下达,受害者屈女士获赔39000余元。孙韬表示,对于行政调解和消协组织调解无法达成协议的申诉,只要侵权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市消协都将积极支持受侵害的消费者通过诉讼维权,并指派消协公益律师团成员代理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