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诚信代价太大多种权利将受限
本网讯(记者阳光通讯员余磊洪凯)7年前,市民李女士(化姓)向朋友借款20万元做生意。在此后的几年里,仅还款6万余元,余款迟迟不还。债主无奈向法院起诉并申请强制执行。10月14日,秭归法院执结该案,欠债人李女士将7万元本金及2万元利息交付债主王先生(化姓)。
李女士是宜昌某单位工作人员。2009年,李女士及其丈夫以买船为由,向朋友王先生借款20万元。在此后几年,李女士夫妻俩陆续向王先生还款6万余元。见余款迟迟不还,2015年,忍无可忍的王先生起诉至秭归法院,要求李女士夫妇偿还借款。
经法院组织调解,李女士定于2015年底向王先生偿还本金7万元及相应利息,2016年底偿清余下借款。判决文书生效后,李女士夫妻还是迟迟不还款。为争取自己的合法利益,王先生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鉴于李女士的家庭情况,应当具备一定的还款能力,执行法官告知李女士应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严格执行法院生效裁判。起初,李女士连连在口头上许诺还款,但在行动上却一再推迟还款日期,后又以“负债太多、资金困难”为由进行搪塞。不仅如此,李女士还多方联系,托人打招呼,向法官说情。
执行法官将案情向上级汇报后,法院迅速制定措施,由分管领导、部门领导牵头,与执行法官一起先后两次到李女士所在的工作单位进行沟通,并准备对李女士采取强制措施。10月14日,在法院的执行压力下,李女士一改之前拖延搪塞的态度,主动将7万元本金及2万元利息交付王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