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雷鹏程)11月10日,市委召开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宜昌市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讨论稿)》、《宜昌市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实施意见(讨论稿)》,并就两个文件的落地实施进行部署。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黄楚平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不移抓好各项重大改革举措,既抓重要领域、重要任务、重要试点,又抓关键主体、关键环节、关键节点,以重点带动全局,把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会议认为,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对于推动绿色发展、群众脱贫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全市上下要围绕保护生态、保障职工生活两大目标,推动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实现管护方式创新和监管体制创新,建立国有林场新体制。要坚持生态导向、保护优先;民生导向、保持稳定;问题导向、因地制宜;责任导向、分级负责。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按职责做好改革各项工作。要强化督导检查,对作风不实、工作不力、不能按时完成任务、改革中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通报、问责。要确保社会稳定,充分尊重和保障职工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改革平稳顺利推进。
会议指出,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是完善与新形势、新任务相匹配的现代警务运行机制、执法权力运行机制和公安行政管理服务机制,建立符合中央及省委要求、契合宜昌实际、适应形势任务的公安管理体制和体现人民警察职业特点、有别于其他公务员的人民警察管理制度的一项系统改革工程,涉及各个方面,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把这项改革放到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的高度去统筹考虑,深入细致抓好这项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重点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和影响公安职能作用充分发挥的突出问题,着力补齐短板,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要加强统筹协调,落实经费保障,强化检查督办,确保落地落实。
据了解,《宜昌市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讨论稿)》主要包括科学界定国有林场属性和责任;合理推进国有林场整合重组;健全国有林场干部人事管理制度,加强社会保障;分离国有林场办社会职能;创新国有林场资源管护和经营机制;加强森林资源监管;落实各项政策等7个方面改革内容,预计2017年6月前完成。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