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对市民高女士一家而言,是令人难忘的日子。他们一家5口在城区CBD中央大街逛街,突然被路人与警察拦住,被指认是“小偷”同伙。在众目睽睽之下,民警请他们去派出所接受调查。尽管调查结果与这家人预料的一样,他们与小偷没有任何关系,但他们还是认为,一辈子没受过这种气,内心受到严重伤害。当晚,在本报记者与民警调解、见证下,女失主承认自己因一时鲁莽、冒失,冤枉了好人,当面向高女士一家道歉。
家门口遭人冤枉是小偷
11月27日晚9时许,高女士拨打本报新闻热线6233333求助,称一家人遭冤枉为小偷同伙,正在鼓楼街派出所接受调查,希望记者能够帮她澄清真相。
记者立即赶到派出所,见到怀抱不满周岁婴儿的高女士及丈夫、父母等5人。高女士手指身边的父亲说,“爸爸是公交集团职工,本来上夜班,被冤枉成小偷后,专门请假来为自己洗清不白之冤,我们实在丢不起这个人。”
高女士说,当天下午4时许,她们一家5口在CBD商业城内朋友开的服装店内坐着闲聊。5时许,一家人顺中央大街步行返回附近家中,快走到家门口时,突然有警察与两女子现身,请他们协助调查。“其中一女子说我爸爸是小偷同伙。”
年近六旬的高先生告诉记者,他活这么大岁数就没干过缺德事,听到此说立马蒙了。老伴过于生气,解释时与两女子发生争吵,附近围观市民看热闹,人越来越多。
高先生回忆,“在商业城朋友店内坐时曾见过两女孩站在门口,持手机对他们拍照,当时也没在意。但万万没有想到,一直跟踪他们到家门口,还说自己是小偷同伙。”
谁是谁非?双方在现场各执一词,110民警在没有调查前无法下结论,于是请高先生与女失主一同去派出所接受调查。高女士的母亲牟女士说,因为在家门口附近,围观人士中有许多熟人。“大街上被人称是小偷,再被带上警车,这让我们一家人以后怎么做人,当时急得恨不得现场让她们搜身!”蒙受不白之冤,让高女士及家人备受打击,所以全家人积极配合民警调查,希望警方尽快弄清事实真相。
“3个不确定”真相大白
当晚,记者在鼓楼街派出所同时见到了女失主小方和她的同学小李。两人20岁出头,是城区某高校大学生。
小方说,当天两人相约去商业城逛街。逛街时,小方将手机放在上衣外套口袋内,等她掏手机看时间时,发现手机没了。“当时很着急,发现丢失后,第一时间用同学手机拨打自己手机,却显示已关机,确定肯定是被人偷了,于是拨打了110报警。”
两人四处张望,观察身边是否有可疑陌生人。小李突然看见正前方一男子步行匆匆,即怀疑其是小偷。两人欲跟上前探个究竟,却没有跟上他的脚步。正在着急、无计可施时,小李突然回想起,逛街时曾看见一老年人跟“小偷”打招呼,这个人就是高先生。两人即认为高先生是小偷同伴,悄悄找到坐在服装店内的高先生,对其拍照、跟踪,并告诉了随后赶来的110民警。
在民警见证下,记者当面询问小李,“你是否看清小偷长相或衣着特征?”,小李回答“不确定”。“你是否确定与小偷打招呼的人就是高先生?”,小李回答“不确定,打招呼的人与他外观很像”。“那你更不能确定高先生与小偷是同伙了?”小李现次回答”是的,不确定,当时挺着急,一时冒失,误会了。”。
鼓楼街派出所副所长罗军说,经过调阅监控、寻访目击证人,的确排除了高先生一家作案的可能,纯属误会。
失主当面道歉获得原谅
经民警多方调查确认,“小偷”事件与高女士一家没有任何关系,但高女士认为,因为失主的冒失,让年过半百的父母受到委屈,小方需要真诚地向其家人道歉。
副所长罗军调解时,讲了自己曾被冤枉的故事。处警时,他曾遇到一小伙子醉卧街头,好心将其拍醒进行救助,小伙子反而冤枉他偷其口袋里的30元钱。“当时那种被人冤枉的感觉真不好受,我是人民警察,履行警察职责与义务展开救助,反被称是小偷,还对我指手画脚......”
罗军说,小伙子被带到派出所,约束其醒酒后,经过反复聊天、教育,他才想起30元是自己坐了出租车,不是民警偷了。“后来我原谅了他,毕竟是个刚出校园才找工作的小伙子。因为这件事,他明白了更多的道理。”
在民警与记者见证下,小方走到高女士及其家人面前当面道歉,最终得到了原谅与理解。高女士希望小方及其同学,通过这件事受到教育,以后不要因为冒失伤害他人。
警方表示,对此案已立案侦查,将尽全力抓获真正的小偷。
湖北普济律师事务所律师毛良燕认为,小方同学存在手机被盗的事实,只是一时冒失认错了嫌疑对象,不存在故意成分,所以够不上侵害名誉权,但确实应该真诚地向高女士一家赔礼道歉。如果市民受到侮辱、诽谤,捏造事实并被他人散布有损名誉的虚假消息,最初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建议搜集证据,委托律师,起诉侵害名誉权,责令其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