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金贵满、杨婧,通讯员胡文渊)昨日记者获悉,在各级“河长”与各地、各单位共同努力下,今年全市水环境质量明显提升,纳入2016年湖北省地表水考核的9个断面,除沮河铁路大桥(小桂林)断面外均已稳定达标,沮河铁路大桥(小桂林)、沮漳河两河口(草埠湖)断面水质明显好转,纳入湖北省跨界断面考核的7个断面均达到考核要求。
2015年11月底,宜昌市根据河道水系及管理体系,在全省率先全面实施“河长制”,督促完成河流生态保护任务,协调解决河流保护与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今年4月,市委、市政府将“河长制”工作纳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指标进行考核。5月,市“河长”办对“河长”的工作要点及责任进行细化、分解,随后各县市区明确县级“河长”责任分工,夷陵区在全市率先实现区、乡、村、户四级“河长”全覆盖;当阳市在全面建立“河库长制”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推出了“渠长制”。
今年以来,担任重点河流“河长”的市级领导纷纷调研办公,为责任河流把脉问诊,研究“一河一策”治理方案。长江宜昌段倒排工期,加快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推进长江大保护;清江流域对高坝洲库区网箱养殖进行清理、流域环境整治全面提速;黄柏河、香溪河、渔洋河、善溪冲、玛瑙河流域通过区域联治,综合施策,改善了流域水质,再现“水清、岸绿、鱼游”景观。
下一步,宜昌市将按照《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要求,修改完善宜昌市“河长制”工作方案,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党政同责”,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考核问责,为全市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提供制度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