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龚昌俊、通讯员杜立冬)今年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解决了616个无户口人员上户口的难题,其中不符合计划生育190人、未办《出生医学证明》120人、民政福利机构和居民事实收养46人、其他260人。
今年,市公安局结合上级要求,会同多部门开展调研后,出台了《关于认真做好无户口人员和留学回国人员登记户口等工作的通知》,切实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
要求对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不得设置任何前置条件,一律凭《出生医学证明》登记户口;对在助产机构出生、在助产机构外出生、无法申领或补办《出生医学证明》以及不能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成年的无户口人员,进一步明确了补领《出生医学证明》、提交亲子关系凭证、DNA鉴定报告书等途径和方法;民政福利机构和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凭民政福利机构公函、基层派出所调查核实、DNA鉴定书,申请办理户口登记,公民事实收养的凭公证机构申请办理事实收养公证;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在国内非婚生育、未取得其他国家国籍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具有中国国籍的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的非婚生育说明、公民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国外出生婴幼儿户口登记,根据相关规定,凭中国驻该国使(领)馆对外国主管部门或者公证部门出具的婚姻证明、出生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资料认证标签,由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具有中国国籍证明》和新生婴幼儿《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出生证明等相关资料,申请常住户口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