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生态优先 推动绿色发展
本网讯(记者皮亚捷,通讯员付剑均 、严明军)“为坚定不移贯彻生态优先战略,市国土资源局‘严’字当头,综合运用管、控、治‘组合拳’,推动绿色发展。”围绕“老宜昌”的来信,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王华品如是说。
王华品介绍,市国土资源局将严把矿权审批准入关,变“一家管”为水利、环保、林业、安监等部门联合审批,水源保护区和生态红线区内禁止新设矿权。自4月26日起,对宜昌市沿长江化工用地管理实行“两停一审”。暂停受理长江沿线一公里范围内化工项目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及新增建设用地组卷报批;暂停长江沿线一公里范围内化工项目的新供地。已批未供或已经发布出让公告尚未成交的要暂停供地和中止出让公告;对长江流经沿线所涉及的宜都、枝江及猇亭三市(区)境内所有土地管理类业务先报市国土资源局审定后办理,未经批准一律不得办理。
据了解,宜昌市对磷矿实行开采总量和矿业权“双控”措施,全市磷矿企业不得突破45家,每年磷矿开采总量控制在1300万吨以下,每年磷矿开采总量在上年开采总量的基础上必须再减少5%。
宜昌市将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打造国家级绿色矿业示范区,全市12家矿山被列为国家绿色矿山试点。对全市露天采石场无证非法开采、乱采滥挖、越界开采、超规模开采和污染环境等行为进行清理整治,对非法、违法行为实施严厉打击。全市停止对新设露天采石场受理、审核、上报工作;停止对现有露天采石场扩能扩界、整合的受理、审批工作;停止对露天采石场矿产资源储量的评审、备案工作;取缔、关闭群众反映强烈、设计生产能力年30万吨以下且不能连续开采5年以上的露天采石场;严禁在长江、清江、黄柏河等沿线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重点保护区开山采石;全市所有露天采石场采矿权到期后不再办理采矿权延续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