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发展,社会进步,丰富着文明内涵,提升着创建要求。实现“三连冠”目标,既不是像初始阶段侧重于环境整治,也不是过去工作举措的简单重复,而是要在党中央决策部署总揽下,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和党的建设各方面全面推进。我们要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严的工作标准,牢牢把握以人为本、创建为民的宗旨,与时俱进,创新方法,把文明城市创建推向新阶段。
要“塑形”和“铸魂”并举。让城市既有“颜值”,又有“气质”,就需要坚持“治城”与“育人”并重。一方面,要着力解决环卫容器、公共停车场、文化场馆、农贸市场等硬件设施达标问题,抓好物业管理、城管革命、智慧城市和畅通工程建设等重点工作,继续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承载力,让城市之形更健美。另一方面,要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通过一系列措施,努力形成社会价值共识的“最大公约数”,增强人们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实践养成,共同打造志愿之城、好人之城,诚信宜昌、生态宜昌,让城市之魂更瑰丽。
要生态与人文并举。绿色是发展的底色,也是文明的底色。要坚持外修生态、内修人文,把“生态”作为基础,作为转型跨越发展的硬支撑,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对人民群众、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通过生态建设“做加法”、铁腕治污“做减法”、转型升级“做乘法”,抓好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让宜昌的天更蓝、地更绿、水更净。与此同时,要把“人文”作为根本,通过干部修党性、群众修美德、社会修正气,荡涤一切不文明的“污泥浊水”,进一步优化全市发展的政治生态、社会生态,让人民群众的创造热情得以迸发、聪明才智得以施展,真正成为城市文明的建设者、维护者。
要过程与结果并举。“全国文明城市”是反映城市社会文明水平的最高综合性荣誉,是体现城市综合实力的重要标志,也是一个城市最有价值的无形资产和最具竞争力的“金字招牌”。争取这个荣誉固然重要,但我们更应该把创建的过程作为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反映突出问题的过程,作为宜昌“推进绿色发展、促进转型跨越、决胜全面小康”的过程,让人民群众在创建之中获得更多红利,也让城市在创建之中变得更加美好,为建设国家区域性中心城市、更好发挥省域副中心城市区域辐射带头作用,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要外延与内涵并举。文明城市创建之路,就是充分激发人民群众主体意识和创新活力的城市治理之路,也是统筹城乡、一体发展的必由之路。我们既要围绕创建总目标,进一步聚焦重点、突破难点,打好攻坚战,又要致力于打造文明城市群,深化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街道、文明单位、文明机关、文明窗口、文明楼道、文明院落、文明家庭、文明职工、文明网络等创建工作,把文明创建的细胞做大做强,使其与文明城市的整体创建相互联动,相互促进,进而实现以城带乡、联动共建,让城市更宜居,让乡村更美丽,让人民群众生活更美好、更幸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