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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网约车新政出台下月起实施 要求车龄3年以下驾龄3年以上

来源:[ 三峡新闻网—三峡晚报]   2017-06-21 14:36:37 作者:   选择字号:大

三峡晚报讯 本报记者闫承敏  宜昌给城区网约车立规矩,车价12万元以上是门槛,车龄要在3年以下,要求司机驾龄在3年以上。网约车经营许可有效期4年,允许外商投资。昨日,市政府办下发《宜昌市城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从2017年7月1日起实施。

从事网约车经营需申请

根据要求,申请网约车经营,应向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

1、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申请表。

2、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和资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还需授权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属于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外商还应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4、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经营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等文本。

主管部门将在受理申请起的20-30日内,作出许可与否的决定。许可的,要明确经营范围、区域、期限。

12万元车价是门槛

根据实施细则,城区网约车经营实行期限制,经营许可有效期为4年。合并或分开的经营主体,要重新申请经营许可。

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要求为7座及以下乘用车;有车辆卫星定位、应急报警等运营设备,尾气排放达标,车况符合安全标准,车辆在城区登记注册且申请时未满三年。

燃油车轴距不小于2650mm,车辆购置计税价格在12万元以上,投保交强险、营业性第三方责任险和每车每座不低于80万元的承运人责任险。

车辆所有人应当与网约车平台签订入网营运合同或协议,车辆属个人的,车辆所有人应当取得《网络预约出租车驾驶员证》。

网约车经营需办运输证

符合规定条件的车辆从事网约车经营,申请人(车辆所有人或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向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申办材料为:

1、车辆办证申请表;

2、产品合格证或者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购置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3、车辆彩色照片2张及照片电子文档;

4、车辆综合技术性能检测报告证明;

5、营业性交强险,营业性第三方责任险,承运人责任险保单原件及复印件;

6、车辆所有人与城区取得经营许可的网约车平台公司签订的入网营运意向合同或协议(网约车平台公司自有车辆提供入网证明),车辆属个人所有的还应提供所有者本人的《网络预约出租车驾驶员证》;

7、符合国家规定的营运设备证明材料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司机要求驾龄3年以上

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有如下要求:

1、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2、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酒驾记录,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

3、无暴力犯罪记录。

4、宜昌城区户口或取得城区居住证。

5、法定退休年龄以内,身体健康。

6、自申请之日起前5年内没被吊销道路运输或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记录。

网约车不得扮出租车

细则规定,网约车平台要提供连续服务,不得擅自中止服务;保证运营安全,对服务中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等承担先行赔付。对达不到标准的车辆和驾驶员,要及时解约。乘客投诉3日内调查处理完毕。明码标价,不得随意加价。

细则特别强调,网约车不能张贴和喷涂网约车标识,不得安装顶灯、空载灯、计价器等出租车的专用服务设施设备。不得以合乘、拼车、单座位售票等方式提供服务。要在许可经营区域内从事经营,按营运服务规范和标准提供服务,保持车辆外观和车内整洁卫生、设备完好,不得拒载和中途甩客,按规定的计程计价方式收费,不得违规收费。

网约车须在允许停车地点等候订单或乘客,不能巡游揽客,不得在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及出租车排队候客场所揽客。

允许外商投资

根据细则规定,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网约车平台公司,要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注册地在城区的,应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在外地的法人企业,应在城区取得分支机构营业执照。

要具备开展网约车经营的互联网平台,和与拟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信息数据交互处理能力,具备公安、交运、税务、网信、通信等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调取查询网络数据信息的条件,网络服务平台数据库接入宜昌市网约车监管平台,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内地,有符合规定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要有保障服务的办公场所,按照相关要求配备安全监管和服务质量、投诉处理等管理人员,具有在宜昌城区开展网约车经营的服务能力。

允许外商投资网约车经营,但须符合外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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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规范拼车出行

(记者闫承敏)市政府办昨日出台《关于规范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的指导意见》,要求拼车车辆为7座以下小客车,司机1年以上驾龄,每天拼车不超过2次。

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是由合乘服务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服务提供者的小客车、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

意见要求,合乘要自愿,不以盈利为目的,鼓励免费互助合乘。双方合理分摊里程所需的油气电费和道路通行费,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要求合乘出行的平台要报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对合乘司机实名注册,提供合乘的车辆必须是本人所有,本市号牌,检验合格的7座以下小客车。严禁公车提供拼车服务。合乘提供者发布信息及提供合乘服务每天不得超过2次,禁止任何企业和个人以合乘名义开展非法营运。

意见强调,对收费偏高、合乘超过规定次数、以私人小客车名义提供网约车服务的,要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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